杭州:截至7月已建成储能66万千瓦,在建和拟建47万千瓦-中国储能网
2024 11/14 13:52:03
来源:浙江杭州市发改委

杭州:截至7月已建成储能66万千瓦,在建和拟建47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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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浙江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367号《关于加快“共享储能”设施建设,降低全市用能成本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文件显示,截至2024年7月,杭州市累计建成新型储能项目208个,装机规模66万千瓦(其中电网侧储能47万千瓦),排名全省第一。在建和拟建项目110个,装机规模47万千瓦(其中电网侧储能25万千瓦)。

目前已开展工作

  01

  全力推进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

  杭州市正在大力推进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目前已纳入浙江省“十四五”储能发展规划的项目共12个,总装机容量67.5万千瓦,排名全省第一,占比达到35%。2024年7月底已并网47万千瓦,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今夏,杭州市电网最高负荷历史首次突破2200万千瓦大关,最大缺口达150万千瓦-200万千瓦。面对“十四五”以来最为严峻的持续高温天气,新型储能充分发挥了顶峰调峰作用,共调用用户侧储能8万千瓦、电网侧储能40万千瓦,有效支撑了电力迎峰度夏。

  02

  积极探索共享储能模式

  浙江省能源局2023年9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新型储能宜以共建租赁方式为主,自建方式为辅。杭州市发改委也于2024年7月印发了《杭州市新能源配储指导意见》,明确风电、集中式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可采用租赁、共建或项目自建等方式配置新型储能,配置宜以租赁方式为主,共建、自建方式为辅。

  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项目与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对接,探索新型储能商业模式。目前,杭州江东新型区域电力调节中心7.5万千瓦/15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项目拟在建成后与浙江华电建德大洋镇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浙江华电衢州湖南镇1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通过租赁方式实现新能源配储。

  03

  不断强化绿色金融支持

  依托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应用企业绿色评价体系,全面覆盖全市2000家左右重点用能企业,设立“绿色金融”融资专区,上线10余款绿色信贷产品,为绿色评级好的企业提供更高额度、更优利率的资金支持。鼓励在杭银行机构为包括新型储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为主导的绿色能源产业项目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04

  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

  加快储能产业技术创新,降低电化学储能成本。鼓励和支持绿色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将“储能用低成本高比能钠离子电池硬碳负极材料开发与产业化”纳入2024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榜单。

  结合未来储能电站发展形势以及储能电站在电网中的各种应用场景,支持科研单位、企业等主体率先深入研究大规模储能电站调度运行相关技术,包括有功、无功优化运行技术及控制策略,努力为大规模储能电站与电网协调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存在的困难

  01

  储能项目管理规范尚有缺项

  主要缺乏对储能建设过程的监管。国家能源局将用户侧新型储能电站定义为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现行管理办法规定新型储能电站(5兆瓦以下)不需进行质量监督。目前,除电网侧储能由电力质监机构进行质量监督外,其他项目建设监管存在盲区。

 02

  电网侧储能收益不明确

  目前省内电网侧储能项目的上网电价还没有明确,只有纳入630计划的项目才能享受退坡补贴和相关电价政策,其他项目还没有明确的收益模式,需要省能源局进一步明确政策。而且,省内电力现货交易、辅助服务等市场均没有开放,电网侧储能项目无法参与市场化交易。落实新能源配储,通过共享储能方式获得容量租赁费用,是电网侧储能项目的一项重要收益。

  03

  储能高速发展与局部电网不匹配

  从杭州未来新能源发展态势看,主要集中在西部电网薄弱区域,产生的主要问题是新能源及储能项目立项后建设周期短(3—6个月),若与电网规划时序不匹配将导致无法接入(新建电力外线时序在一年半以上);此外,同一时段项目过于集中将导致局部电网无法消纳,产生排队并网或弃电现象。

下一步工作举措

  01

  不断完善政策标准

  一是规范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管理。省能源局印发了《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和《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后续项目审批建设管理严格依规落实。市发改委会同市建委共同印发《关于做好我市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工作的通知》,系统规范了新型储能电站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流程和要求,为新型储能电站正规化消防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是规范新能源配储标准要求。2024年1月1日起并网的近海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按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达不到配储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并网。逐步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配储实施细则,对配储项目的性能、标准、安全性及容量计算等方面进行规范。

  三是规范新能源配储价格机制。在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省发改委《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配方案》支持政策,确保储能电站基本收益基础上,兼顾发电企业和储能企业利益,依托市场确定共享储能容量租赁价格。

  02

  不断推动技术攻关

  发挥产业优势。发挥我市企业在储能系统集成、电池管理系统、逆变系统等领域的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逐步引导企业探索创新、集聚提升,构建储能控制领域的整体优势,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储能产业链高地。

  建强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市能源集团作用,加快在新能源、储能等领域的布局布点,打造一批共享储能的样板工程。提供科技支撑。进一步支持对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及短板技术的科技攻关,加快推动实现储能核心技术装备的自主可控和储能产业的高效发展。争取更多绿色能源领域项目纳入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

  开展政企合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平台,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广先进的新型储能技术和产品,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探索应用场景。在积极发展目前相对成熟的电网侧储能共享应用的基础上,探索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电动自行车换电站等新业态、新模式,参与电网调峰调频,参与共享储能的新型应用场景。

  03

  不断优化运营管理

  一是加快管理运行体系顶层设计。研究制定虚拟电厂技术规范,明确虚拟电厂平台接入标准,包括调节能力、调节时长、采集终端、网络安全、数据规则、接口规范、响应能力验证与测试等技术要求,形成整体方案。同步研究制定虚拟电厂响应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负荷响应适用范围、启动条件、组织方式、基线计算、响应认定、结算机制、资金来源等内容。

  二是加快建设完善运营管控体系。依托杭州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建立杭州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负责完善虚拟电厂管理制度,做好杭州虚拟电厂管控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组织开展虚拟电厂用户注册、资源接入、调试管理、接收和执行调度指令响应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逐步实现既有储能项目计量采集装置全覆盖,按照“先易后难、应接尽接”原则,全市范围内已运营的虚拟电厂原则上全量接入市平台,其他新型侧储能按容量大小分批次接入市平台或县(市)平台。

  04

  不断扩大资金支持

  一是构建多元化融资产品体系。鼓励在杭金融机构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水平,强化新型储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绿色能源领域金融保障,继续从拓宽绿色金融融资规模、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信息共享应用等方面,为支持绿色能源产业有序发展做好金融保障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能源双碳数智平台、能源管家APP等能源数智化管理平台,以及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将金融领域相关补贴和支持政策共享到企业,将企业对金融支持的需求反馈到金融机构,同时为金融机构判断企业的绿色信用等级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支持企业享受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共享储能相关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中长期特别国债、再贷款等补贴和支持政策,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责任编辑: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