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内蒙古和湖北相继公布了21个新能源发电项目,风电+光伏规模达7.39GW,配储总规模超1.245GW/4.3GWh。
内蒙古
5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丰镇市铁合金绿色供电项目等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公示了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总规模为5.8GW,其中,风电项目4.1GW,光伏项目1.7GW。按照15%/4h或20%/4h配置储能,配储总规模为927.5MW/3710MWh。
5个项目分属5个投资主体,华能集团&乌兰察布市能源投资开发、国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国运铭晟规模最大,分别为480MW/1920MWh、172.5MW/690MWh、120MW/480MWh。
湖北
据中国储能网获悉,5月16日,湖北省能源局印发《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通知共公布共16个新能源项目,规模达1.59GW。其中,百万千瓦基地项目4个,规模400MW,均为风电项目;常规新能源项目12个,规模1.19GW,其中风电项目8个,规模800MW;光伏项目4个,规模390MW。
此次发布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和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文件关于“强化源储同步”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承诺的储能容量通过验收、形成可调度能力之后,再申请并网。
根据此前《湖北省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要求新能源项目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作为基础条件。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预计至少需要配套储能规模318MW/636MWh。
此次16个新能源项目,共计涉及项目业主8个,业主单位以中广核、中电建为主。其中,中广核、中电建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最大,分别是500MW、290MW,按配储20%/2h估算,预估储能装机规模分别为200MWh、116M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