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新疆发改委官网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资格的公示,按照国家能源局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现将复核确定的项目名单按照申报电价排序予以公示。
通过公示的项目,发改委将按相关程序报送至国家能源局。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6月7日。
据悉,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巴州、博州等5地(州、市)结合当地新增消纳能力,组织完成了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及申报工作。2020年6月2日,新疆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对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巴州、博州等5地(州、市)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复核。
公示表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新疆发展改革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依据和理由。发改委将对有效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并明确处理意见。
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