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滁州市对瞒报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2020.1.8”事故挂牌督办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

近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挂牌督办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2020.1.8”事故的函》。

事故经过:

2020年1月8日9时许,中地寅岗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在你县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转场期间发生一起事故,致一名工人受伤,在送医途中死亡。

由于对此事故的瞒报,滁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来安县“2020.1.8”瞒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目前事故结果还未出来,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将持续关注!

原文如下:

关于挂牌督办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2020.1.8”事故的函

来安县人民政府:

接群众举报,经省应急管理厅调查核实:2020年1月8日9时许,中地寅岗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在你县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转场期间发生一起事故,致一名工人受伤,在送医途中死亡。根据省安委办《关于督促开展大唐来安张山风电项目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函》(皖安办函〔2020〕45号)的要求和市政府《滁州市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滁政〔2011〕167号)规定,滁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县“2020.1.8”瞒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县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抓紧组织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性质、瞒报行为等情况,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二)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

以上事项的办理应在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按照规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初稿)须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政府负责批复结案。批复结案的意见作为督办解除的条件。

请在事故查处结案后10日内,将事故查处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分享到:

关键字:风电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