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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电推广全球化步伐阻碍多

作者:薛龙玉 来源:中国船检 发布时间:2020-06-19 浏览:

交通运输部近日起草了《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年来,国际上对岸电应用的关注在不断加强,我国对于港口岸电发展的重视程度也一再升级。

岸电推广全球化步伐阻碍多

岸电技术几乎可以完全消除船舶靠港时的温室气体排放,但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大量的投资和政府支持。尽管岸电可以作为实现IMO 2050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一项短期措施,但是业界分析家认为,国家立法和免税政策的缺乏以及燃料油与电力成本价差的缩小依然阻碍着岸电在全球规模的实施。

岸电有时也被称为“cold ironing”或者“替代船舶动力”(AMP),是指在船舶停靠港口期间关闭辅助发动机并接入当地电网的过程。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称,由于无需燃烧燃料,船舶在使用岸电的过程中可减少高达98%的温室气体排放。

但是据国际清洁运输理事会(ICCT)2015年12月的一份报告显示,世界范围内能够使用岸电的港口仅有21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础设施成本太高,而岸电实施的激励政策不够。

实施成本高,回报低

欧洲海港组织(ESPO)2018年环境报告指出,全欧洲只有24%的港口提供了商业海船所需的高压岸电。美国环境保护局称,只有在燃料油成本高于当地电力价格时岸电才会具有经济吸引力。该机构2017年的《美国港口岸电技术评估》报告指出,根据现有的燃料价格,业界认为托运人不大可能会舍弃船用轻柴油转而使用岸电,因为选择后者船舶需要花费高昂的调试费用,靠泊期间购买电力的成本也很高,更何况还有其他低成本方式可选,例如能够清洁废气且无需改装岸电设备的船舶排放控制系统。

据IMO 全球海运能效伙伴项目(GloMEEP)预测,在一艘10万总吨以上的集装箱船上安装岸电基础设施一共需要花费30万-70万美元。一艘集装箱船重量10万总吨大致相当于运力9600TEU,这意味着如果在当今的大型集装箱船(14000TEU及以上)上安装岸电基础设施,每艘成本可能会超过50万美元。CE Delft空运及海运专家Jasper Faber表示:“许多港口的岸电都非常昂贵,而且在减轻空气污染方面收效甚微,在碳减排方面更是几乎没有收获。因此,要想在港口实现岸电基础设施的商业化运作十分困难。”

根据2014年国际运输论坛(ITF)的一项报告,港口船舶排放在航运业排放总量中仅占2%。因此,美国环保局所说的港口船舶排放量降低98%在总体上对航运业的减排贡献其实微乎其微。欧洲海港组织的报告进一步指出“针对电力的能源税一直都是船舶岸电推广的强大阻力,通常也是岸电无法实现商业化运营的原因。”

目前,船舶如果在欧洲港口内接入岸电系统必须支付电力税,而通过船上燃油产生的电力则是免税的。欧洲海港组织环境与安全资深顾问Sotiris Raptis表示,在欧盟范围内减轻这项税务负担是一个艰巨的过程。为了争取限时免税,港口必须向欧盟能源税指令请愿。目前只有瑞典、德国和丹麦获批,暂时可以申请船舶岸电减税。Sotiris Raptis指出:“电力比船用燃料贵得多,后者是免税的,因此我们许多成员都说,即使等到基础设施完善了,船舶也占不到便宜,因为从商业角度来说不合算,对于船东而言使用岸电成本会非常高。”

岸电推广先例

目前,全球只有少数政府颁布法规要求强制使用岸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中国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美国加利福尼亚靠泊法规以及英国的清洁海事计划。

加利福尼亚靠泊法规适用于圣地亚哥、长滩、洛杉矶、奥克兰、怀尼米和旧金山港口,要求船队运营商将船舶靠港时辅助发动机排放量降低80%。这个目标有两种实现方式,要么在船舶靠港期间关闭辅助发动机并接入基于电网的岸电,要么使用能够实现同等减排效果的替代控制技术,例如分布式发电或者其他船端或岸端控制技术。

据英国政府称,清洁海事计划在“找到解决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同时,也使英国把握住了清洁发展的机遇。”这项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提供130万英镑(16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海事清洁创新,岸电也包括在内。

Sotiris Raptis表示:“一些专家称岸电可能是航运业的一种解决方案,从目前欧洲的现状可以看出,许多港口都在迎接这一挑战。”

中国岸电发展状况

自2010年交通运输部开展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试点以来,我国船舶岸电岸基供电设施的建设进入了提速发展状态,建成和将要建成一大批码头岸基供电设施,为降低船舶靠泊期间污染物排放、改善港口空气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为未来我国岸电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关于港口岸电工作的政策频出。2017年印发的《港口岸电布局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主要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邮轮、客滚、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等五类专业化泊位将具备提供岸电的能力。

2018年修订出台的《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落实了新建码头同步建设岸电设施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还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强化中央财政岸电奖励资金政策引导,推进各地加快港口、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岸电设施建设。针对岸电价格高、港口不能收取电费等制约岸电发展的突出问题,2018年印发的 《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港口岸电运营商,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岸电设施建设进展迅速,据初步统计,全国已建成岸电设备2400余套,覆盖泊位3200多个,其中《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任务完成约40%,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

近期,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发布了《关于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6-2018年度奖励资金申请项目(第一批)的公示》。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名单共包括57家单位,补助金额从几万到数千万不等。

根据JOC、中国船检、中国电力报、交通部等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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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岸电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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