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013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全年共为约150万无电人口通电,全国无电人口数量减少到123万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进一步加快,电力普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的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提速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从1998年到现在十几年间,共解决了3600多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截至2012年底,全国尚有273万人口没有用上电,主要分布在新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偏远地区。
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是能源工作的光荣使命。
加快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
2013年7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组织内蒙古、四川、西藏、青海、甘肃、新疆及新疆兵团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三峡、中广核、中节能集团公司以及中兴能源公司等单 位,落实责任区域、工作任务、具体项目等。此后有关地区和相关能源企业加大力度开展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实施电网延伸和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其中电网延伸工程完成投资45.9亿元,含中央资金24亿元,解决了48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完成投资33亿元,含中央资金22.5亿元,解决了102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全年共为150万无电人口解决用电问题。
2015年我国将全部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截至2013年底,西藏自治区已通过光伏独立供电方式解决了全部52万无电人口的基本生活用电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采用电网延伸和风光互补方式为全区4.5万无电人口通电后,已正式宣布全区实现户户通电。
目前我国仍有123万人无电人口。
根据国家能源局去年8月颁布实施的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将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以及光伏、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分散供电方式解决无电问题。2013到2015年间,我国将采用电网延伸解决154万无电人口用电,采用可再生能源解决119万无电人口用电,总投资294亿元,到2015年底,全部解决273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