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平价光伏、风电项目名单,总规模共计44.45GW,其中光伏33.05GW,风电11.4GW。根据文件要求,所有平价项目需要于2020年底前完成备案开工,其中光伏要求2021年底前全部并网,风电2022年底前并网。
根据初步测算,此次光伏、风电平价项目将拉动投资2200亿元。此次平价项目名单的公布,有利于加快推进风光平价进程,提升风电、光伏的市场竞争力,推动能源转型,助力清洁低碳能源发展。
分地区来看,有14个省市自治区参与本轮风电平价项目,其中广西、黑龙江、吉林获得规模较多,分别在3.05、2.45、1.31GW;有19个省市自治区参与本轮光伏平价项目,其中广东一省平价规模达到10.89GW,占了本轮光伏平价项目的33%,其次湖北、河北、辽宁等地平价项目规模超过2GW,分别为3.50、2.75、2.14GW。
平价项目优先上网并全额保障性收购,电价对标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锁定时间不少于20年,政策支持力度强,为平价项目经济性提供保障。根据本次《通知》,电网企业要保证平价上网项目的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电价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政策从消纳和电价端为平价项目提供支持,保障项目经济性。
根据本次《解读》,本次平价项目已经基本落实电网消纳意见,为了保证平价项目接网消纳资源不被浪费,2019年第一批和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除并网消纳受限原因以外,风电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并网,明确已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平价项目亦按此要求组织建设。今年公布的平价项目为明后两年的风电光伏平价市场带来支撑,平价之后,行业需求不用担心。
国盛证券分析认为,新能源发展进入平价仅仅是完成能源革命的第一步,新能源增速逐步提高,储能赋予新能源的可调节属性将进一步帮助新能源走上新的台阶,储能行业有望大幅增长。随着新能源逐步进入平价,行业增速有望逐步提高。从新能源的发展阶段来看,新能源实现平价后,还存在不稳定性问题,增配储能有望调节新能源的波动性,增加其可调节性。后续若实现“新能源+储能”的平价,新能源发展有望再度加速,推动能源革命更进一步。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要求,结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信息,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现予公布。
请有关项目单位抓紧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2019年第一批和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除并网消纳受限原因以外,风电项目须于2022年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须于2021年底前并网。国家能源局将按年度梳理并公布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将从2019年第一批、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清单中移除。
请电网企业按照平价上网项目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接网工程建设责任,确保平价上网项目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
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加强对有关支持政策的督促落实。
附件:
1.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信息汇总表
2.2020年拟建平价上网项目信息表
3.2019年平价上网项目信息调整情况一览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