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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联通若垄断成立将被处10亿罚款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4-02-20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1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透露,此前遭到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600050,股吧)日前已分别提交最新整改情况,发改委正在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两家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了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多次表示,已配合发改委完成调查,并根据承诺展开了整改。不过,对于“发改委是否会进行处罚等问题”,双方均未做出回答。有市场人士指出,如果发改委最终判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垄断行为成立,有可能对其违法收入的1%到10%进行处罚,预计处罚金额最高将达10亿元左右。

2011年,发改委根据举报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进行了调查。调查历时一年左右,主要调查了中国电信以过高价格变相拒绝与中国铁通交易;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实行价格歧视的问题。2011年年底,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分别向发改委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进行整改,消除涉嫌垄断行为的后果。

许昆林介绍,2013年12月23日和2014年1月7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提交最新整改情况:第一,互联互通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调查时,两公司之间互联带宽严重不足,互联互通质量很差。2012年以来,两公司进行了较大幅度扩容,共扩容带宽480G,由2011年的277G增加至757G,增长173%;第二,中国电信与中国铁通进行扩容,并调低结算价格;第三,规范了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第四,提高消费者上网速率,降低单位带宽价格。据两家公司统计,目前中国电信用户平均带宽超过6M,中国联通为5.1M。宽带接入价格较2011年年底有较大幅度下降。

有分析人士认为,根据发改委此次公布的整改结果,两家企业受到处罚的可能性正在降低。

不过,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此前介绍,已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共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属于具有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两家公司给出的价格就会优惠一些,这在《反垄断法》上已构成价格歧视。

目前,业内对发改委的调查进展高度重视,认为其最终判定结果将对电信业未来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可能会进一步促进电信行业的开放,为民资进入电信业敞开大门。北京大学教授曹凤岐表示,尽管国家已经出台政策鼓励民资进入电信、航空等领域,但实际上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给民企进入造成了巨大的阻碍,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会有利于改善当前中国部分行业的市场环境,有助于民营企业进入部分垄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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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信联通 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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