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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打补丁的电力市场设计,错了吗?

作者:姜黎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发布时间:2020-10-02 浏览:

为防止现货价格瞬间飙升抬高整体电价,设置了价格上限;为防止高比例电量“跑”到风险更大但可能价格更低的现货市场里,定下了中长期交易的最低比例;为防止煤电厂接连倒闭威胁系统安全,考虑容量补偿......2020年9月17日、18日两天在杭州举办的电力市场学术年会总结了目前电力市场设计碰到的难题与对策。

然而,对策刚出,问题就跟着来了:一些试点地区的发电厂为了在中长期市场中稳定“大盘”,像数年前一样,还是纷纷压价抢电量,而到了现货市场里,由于想要弥补在中长期市场中未能覆盖的固定成本,在负荷较高的时段行使市场力,“联合”停下机组,有意形成尖峰电价,或成为非竞争报价,变为“必开机组”,以博取更多收入。那么,如果有了容量市场或是容量补偿机制,上述问题会否迎刃而解?

容量补偿、市场监测、最高限价,一环扣一环,还有辅助服务、需求响应、期货市场等着加入“队列”。正如多位与会专家提到的,行至中局,应加强统筹,避免各自为战。

一位会场外的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在最初参考欧美等国家电力市场设计的时候,能够考虑得更周全,现在就能避免不少问题。而目前要“打补丁”时,更要谨慎处理目标与方法,以及方法与方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以容量补偿问题为例,2019年7月3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综合司印发《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2020年1月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上发布了就《意见》答记者问全文,其中提到:提高电力系统长期供应保障能力,加快研究、适时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或容量市场,保证电力系统长期容量的充裕性。

但正如与会专家所说,目前实际考虑的容量市场或容量补偿,到底是为了解决眼前问题——煤电沉没成本,还是长期课题——电力系统容量充裕性,抑或是两者兼备,需要谨慎作出结论。此外,设计容量补偿亦不应仅考虑发电环节,如何影响需求侧也应纳入考虑范围。

在欧美电力市场的形成过程中,电力市场的设计也都根据政策目标、市场主体等多重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不过,前述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市场外的配套机制,国内在借鉴欧美电力市场设计时,往往缺乏深入研究。以沉没成本的处置为例,在市场启动前,美国就已为其设计了过渡方案,政府允许电厂向用户征收搁浅成本。如果市场价格下降,用户未必能立刻享受到全部红利,有一部分要返还给电厂,直到电厂的搁浅成本回收完毕为止。

而这种方法并不适合“照搬”回国,一方面是因为追求市场建设立竿见影的降价效果,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所有权不同,美国大部分电厂为私营公司,而国内则为国有企业,用户与其持有名义股权,不如获得实实在在的红利。但在市场启动前,区分进入市场还没来得及收回固定成本的新机组,给他们设置一定的沉没成本补偿机制,并非不可能。

2015年新一轮电力改革启动至今,虽已过去5年,但从世界电力改革的时间长度来看,仍然很“年轻”,碎步向前的市场未必不是更好的选择,出现问题也并不意味着停摆。借用一支当下热度很高的乐队的歌词来形容就是:“年轻人,问题出现我再告诉大家”。

只是,当问题出现时,应该回头看看已经解决了什么,解决的方法是什么,而不仅仅是带着这个单一的问题去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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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力现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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