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翔股份于2009年8月2日签订收购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时,与融达锂业另一方股东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在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完成后的24个月当中,融达锂业经营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的,则融捷投资有权在第24个月后的60天内要求公司受让其持有的融达公司49%的股权。截止至2011年8月31日,双方约定的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完成已满24个月。由于融达锂业在上述约定的24个月中未能完成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的净利润目标,因此处置该剩余股权的主动权在融捷投资一方。
公司近日收到了融捷投资及其关联股东出具的《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49%股权处置通知书》,融捷投资及其关联股东放弃行使“要求公司受让剩余股权”的权利,决定继续持有融达锂业49%股权。因此,补充协议中有关剩余股权条款的约定就此终止。融达锂业的股权结构将继续维持不变,由公司持股51%,融捷投资及其关联股东持股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