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增进和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和体现。
为全力以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建议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于10月15日正式公布了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案的答复。
这些提案分别是:《关于推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提案》、《关于技术驱动、规范制度、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以产融结合新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行稳致远的提案》、《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105号(工交邮电类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全国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2009年开展“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以来,经过多方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引领世界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产业规模全球领先,产销量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推广超过450万辆,占全球50%以上。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乘用车主流车型续驶里程达400公里以上,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达270瓦时/公斤、价格1元/瓦时。产业体系渐趋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材料、电池、电机、整车、生产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基本实现贯通,比亚迪、吉利、宁德时代等企业产品批量进入国际市场。配套环境逐步优化,全国已累计建设充电站3.8万座,换电站449座,各类充电桩132万个,建成“十纵十横两环”4.9万公里高速公路快充网络。
作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我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推出近60项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措施,涵盖技术创新、研发生产、财税支持、推广使用、准入监督、安全监管等各个方面,涉及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充电设施等产业链各个关键环节,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今年,我们配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将购置补贴政策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均延长至2022年底,明确提出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财政补贴政策中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整车能耗等指标,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
同时,我部积极推动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充电与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各有其适用领域和细分市场。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上还处于初期阶段,技术路线、商业模式都在发展变化之中,我们鼓励相关企业开拓创新,开发充换电技术,探索商业模式创新。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打通政策渠道,允许企业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换电式新能源车型。目前《公告》内已经有2家企业4个换电式新能源车型产品。二是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相关标准制定工作。2017年,发布实施GB/T 34013-2017《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国家标准,为动力电池更换提供便利性。目前,正在加快制定《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支持电动乘用车整体式快速更换电池箱等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换电式电动汽车提供开发设计指导和安全测试依据。我部赞同你们关于加快推动“车电分离”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的建议。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快《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的审查报批,鼓励企业根据适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支持北京、海南等地方开展换电模式试点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形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2017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建立了积分管理平台,组织实施积分交易。汽车企业普遍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车型投放,产品性能质量稳步提升,通过线上和线下沟通与交易,促进了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2019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6万辆,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达到5.5升/100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积分办法》的实施,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但是,《积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技术标准亟需更新、企业在燃油汽车节能技术方面投入不够、积分交易市场供需不平衡等问题。为了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更好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我部于2019年启动了《积分办法》修订工作,《积分办法》修改决定已于2020年6月15日正式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积分办法》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对小规模企业的油耗积分核算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措施;新增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明确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等。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积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和措施,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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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262号(工交邮电类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史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技术驱动、规范制度、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能源局、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奖代补、攻克核心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建议
科技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十五”到“十三五”期间,连续启动实施国家科技研发专项,建立了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和以电池、电机、电控为“三横”的“三纵三横”研发布局,确立了“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持续强化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经过4个五年计划,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经历了打基础、推示范、产业化启动和技术升级的发展进程,“三纵三横”研发布局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得到完善,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电子控制与智能化等核心技术的突破带动了产品性能的稳步提升,支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下一步,科技部将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凝炼等工作,聚焦“三纵三横”核心内涵,重点突出技术前沿性、原创性、颠覆性、基础性和平台性,坚持“纯电驱动”技术战略,以新能源智能化电动汽车为主攻目标,统筹考虑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先后批准建设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编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工程。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交互、标准及测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
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制定发布《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了开展整车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加强先进动力电池研发与产业化等重点发展方向,以重点突破带动企业整体竞争力提升。积极运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扶持创新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推进动力电池、电机、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聚焦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继续运用各种政策资源,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关于严格资质审批,合理规划产能的建议
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投资管理政策,规范产业健康发展。一是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完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省份集聚;要求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管理规定》,发展改革委对部分省份违规备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及时采取主动约谈并责令撤销的措施,维护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起到了警示作用。二是2019年6月,发展改革委专门向地方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地方全面开展整车项目专项检查,认真落实投资项目管理责任,切实加强产能过剩企业监管。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产能利用率偏低的省份,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新增产能投资项目。三是2019年底,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等部门赴江西、广东、浙江等地开展调研,走访有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投资意向的企业,约谈规划项目较多的部分企业,对存在盲目投资现象的部分地方“浇冷水”,要求各方严格遵守投资管理等相关法规政策,坚决遏制不规范投资项目。
三、关于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建设,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举措。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据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132.1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31.9%;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居民专用充电桩76.3万个;建成换电站449座。整体来看,我国充换电基础设施基本支撑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仍面临着基础不牢固、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需加大建设力度,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发展水平。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2018年11月,能源局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行业重点任务,完善保障政策措施,力争用3年时间优化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同时,为汇集各方力量加快充电桩建设,探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能源局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互联网+”发展,组织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建立全国性的统计监测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形成充换电服务网络。下一步,能源局将加大对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等共性问题的解决力度,并行支持“充电”“换电”两种发展模式,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环境。
交通运输部以城市公交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维护保养规范,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开展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示范工程。在全国87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22个城市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40.9万辆新能源公交车,14.2万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43万余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二是推进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督促新能源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其所售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并不断提高公开质量,指导维修企业充分利用公开的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发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作用。截至2020年6月底,新能源汽车生产、进口企业累计公开7000多个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累计采集460余万辆次新能源汽车维修记录,为156万余辆新能源汽车建立“健康档案”。三是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使用维护相关标准规范。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体系,制定《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编制《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修订《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提升新能源汽车应用技术水平。四是加强安全运营监管。组织开展行业新能源汽车安全风险排查,督促各地强化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强化科技手段应用,完善应急系统建设,及时消除新能源汽车运营安全隐患。指导各地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经验总结推广和宣贯工作。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通过完善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政策、推动新能源公交车技术水平提升、强化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监管、加强新能源公交车维修保养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新能源公交车相关标准规范、加强经验推广和试点示范等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我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一是制定发布《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二是进一步压实企业的第一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开展自查排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三级安全监测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车辆及电池状态和安全隐患的监管和及时处理。加大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进一步加强产品安全隐患召回管理工作。三是组织汽车工业协会、动力电池产业联盟、充电基础设施联盟共同制定发布了《电动汽车安全指南》,发起“新能源汽车安全倡议”,开展“如何安全使用电动汽车”科普宣传等,提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四是2018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上线运行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监测。五是2018年,我部在京津冀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公司开展试点,探索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鼓励建设第三方商业化服务平台和技术评估体系,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六是2019年,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规范企业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与运营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150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已建网点8355个,覆盖全国31省市。七是实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绿色制造系统专项,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第三方产业平台、服务机构发展。下一步,我部将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支持梯次产品市场化应用。
2014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地方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励,2015年底,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奖励资金根据地方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切块下达,地方可统筹用于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2018年以来,考虑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领域仍为“短板”的情况,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调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的方式,要求地方取消地方购置补贴、转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营和使用等方面。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快建设进程,尽快改变车多桩少的局面,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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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725号(工交邮电类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和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产融结合新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行稳致远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主导创建动力电池产业引导基金,对全产业链进行创新金融支持的提案
我部推动设立的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已于2019年11月注册。基金按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原则,建立了符合市场规律的公司治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具体运营管理由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以市场化手段破解制造业融资难题,重点投向相关领域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引导基金对动力电池领域符合国家战略、具有优势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给予关注和支持。
发展改革委发起成立了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支持了动力电池、电机、装备等一批先进制造业骨干企业,该基金二期已设立运行。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在动力电池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鼓励由社会资本和产业发起设立相关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动力电池产业予以支持。考虑到中央财政已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等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从而也间接推动了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所以目前国家暂未考虑设立专门的动力电池产业引导基金,可充分利用已有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支持动力电池产业发展。
二、关于加快绿色金融一揽子工具在动力电池产业链的创新应用,以产融创新结合为产业链赋能的提案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发展,加快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积极支持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绿色产业发展,加大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拓宽汽车行业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为绿色发展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目前,人民银行正会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加快制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其中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和产业化以及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制造相关产业和项目已纳入支持范围。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债券274亿元,比上年同期多7亿元,银行间市场绿色债券余额达6068亿元,同比增长17.9%。此外,人民银行还积极支持汽车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汽车产业。截至今年6月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164只汽车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总额6544亿元,汽车金融公司金融债券41笔共928亿元。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完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和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汽车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消费发展。
银保监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支持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作为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着力点,持续强化监管引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设计开发适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融资和服务模式,有序培育汽车消费金融市场,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构建绿色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服务体系。为支持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银保监会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加大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在传统表内外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财务顾问、债券承销、租赁加保理、理财投资等多元化金融服务,综合运用供应链融资、跨境融资、融资租赁、消费金融等产品,实现对客户全产品、多渠道的综合化金融服务支持,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二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实体经济质效。2020年1月,银保监会出台《关于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扩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利用制造业专项政策优势,积极拓展目标客户,找准切入点,深度参与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对产品有市场、技术有竞争力、经营管理良好的行业企业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专项制度办法和信贷计划,稳步推进产品体系建设,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扩大对制造业和先进产能的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为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攻关、品牌培育、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推广提供金融服务保障,全面助力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
我部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加强产融合作,推进产业发展。建立产融信息对接工作机制,强化银企信息共享。对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发展领域等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创业创新的贷款新产品、新业务,开展应收账款、仓单、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鼓励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设备,加强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缓解企业资金不足问题。以城市为载体,鼓励地方设立面向制造业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兼并重组基金等,促进中央层面基金与地方基金协调互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支持动力电池产业链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三、加大汽车金融在消费、使用、服务等环节的推广力度,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
人民银行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行业的信贷投入。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绿色信贷余额10.4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3%,支持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相关企业和项目绿色发展。目前,按照《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车价的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以鼓励新能源车消费。截至2020年5月底,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1035亿元,同比增长4.2%。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不断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合理扩大汽车消费。
银保监会联合相关部门于2020年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开辟业务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攻关、品牌培育、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推广提供金融服务保障。
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于2020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五项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在系列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汽车产销加快恢复,2020年二季度月产销已实现同比正增长,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为产业平稳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感谢您对汽车工业的关注,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503号(工交邮电类1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宋华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为了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更好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我部于2019年初启动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修订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于2020年6月15日公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举措,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将燃油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此次《积分办法》修订充分考虑了前期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积分供大于求、积分价格偏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导力度不够的情况,预计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也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行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积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和措施,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关于强化资金保障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0年4月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将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并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2020年保持大部分技术门槛要求不变;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中央财政从2019年开始,对符合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2万公里后再予以清算。2020年已开展2次推广车辆补贴资金清算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并采取增加清算频次、及时拨付补贴等有力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财政部鼓励由社会资本和产业发起设立相关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予以支持。中央财政已经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等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同时,国家已有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可充分利用现有政府性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重点企业和项目。
三、关于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的建议
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发布实施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产能合作等方式,加快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推动汽车产业骨干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和产业联合体。同时,强化对地方和企业的产能利用率要求,严格事中事后监管,遏制一些地方、企业盲目投资扩能,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一是先后批准建设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通过专项资金部署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支撑平台提升测试验证能力,2019年共支持38个平台项目,其中涉及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多个方向。三是编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领域学科布局,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大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交互、标准及测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同时,加强高端和适用人才培养。
五、关于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建议
交通运输部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为重点,将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更好地推广应用。总体上看,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广应用规模远超预期。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40.9万辆新能源公交车,43万余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提前实现原定于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6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目标。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2019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了“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等目标任务。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2019年6月,联合十二部门和单位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明确了“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等重点任务,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此外,先后在全国87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绿色交通工具应用作为创建考核指标之一,充分发挥新能源公交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推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联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油价补助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数量挂钩,并从中央财政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运营补贴。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国家层面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早换早补、多换多补等支持政策。四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组织编制《电动公共汽车配置要求》《纯电动汽车日常检查方法》等标准,修订《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为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标准技术保障。关于您提出的探索新能源汽车允许使用公交专用道等路权政策,公交专用道是落实公交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保障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的重要举措,对属于集约化出行的大中型新能源客车应当予以支持。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体系,进一步改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举措。能源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据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132.1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31.9%;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居民专用充电桩76.3万个;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设施网络。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2018年,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分析充电需求场景,优化车桩匹配,及时滚动编制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整体规划,指导充电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千方百计解决老旧居民区充电桩、城市中心公共充电设施等建设难题,补齐充电网络短板,保障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充电设施用电需求,要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为私人用户提供建桩充电保障。下一步,能源局将优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保障各类新能源车充电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充电设施运营模式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0年4月,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为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2014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地方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励;2015年底,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奖励资金根据地方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切块下达,地方可统筹用于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2018年以来,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调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的方式,要求地方取消地方购置补贴、转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营和使用等方面。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快建设进程,尽快改变车多桩少的局面,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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