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通报和解读。大连市将着力打造中国氢能产业创新策源地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年内,力争4座加氢站投入运营、50台氢燃料电池汽车投入使用。
按照全产业链协同、差异化和集群化发展的要求,大连市以高新区、金普新区、旅顺口区、庄河为载体,引导产业要素资源向相应区块集聚发展,形成“一廊、三园、七区”的氢能全产业链空间布局新格局。
“一廊”即以英歌石中科院大学能源学院为起点,途经新源动力、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终点至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集氢能技术研发、设计及中试为一体的高新区氢能技术研发走廊;
“三园”指保税区氢能汽车产业园、新日本工业团地国际氢能汽车产业园和得胜氢能专用车产业园等三个产业园区;
“七区”包括甘井子区燃料电池测试及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旅顺氢能轨道交通产业集聚区、花园口氢能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亮甲店氢能电源及装备产业集聚区、北黄海可再生能源制氢装备产业集聚区、三十里堡氢能船舶产业集聚区及登沙河氢能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区等七个产业集聚区。
为加大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大连市还设立了“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存续期5年,总规模初步确定在10亿元,2020年初步测算支出规模为1亿元左右。其中,对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氢能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成套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生产制造重点项目新增投资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
此外,大连市力争年内4座加氢站投入运营、50台氢燃料电池汽车投入使用。到2025年,大连市要在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等氢能核心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高价值核心知识产权,基本形成完备的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培育5至8家产业领军企业,氢燃料电池整车年产能达到1000辆。
事实上,大连发展氢能产业已有雄厚的基础。大连化物所已获大量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核心部件、电堆系统等方面的授权发明专利,主导制定了半数以上的燃料电池国家标准。大连锅检院已建成国内唯一的综合性氢能装备检测中心。
同时,氢能产业链条比较完整。在氢燃料电池电堆、电池系统及部件方面,大连已有新源动力、大连天能、洺源科技、大连宇科、大连擎研等企业,批量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及零部件产品已经实现装车。
在氢燃料电池整车方面,聚集了一汽大客、华晨等汽车企业,中车大连、大连齐车等轨道交通企业以及大连船舶重工、中远船务等船舶制造企业。目前,成功开发出氢燃料电池36吨重卡和8.5米、10.5米公交车,更具备研制开发包括冷链物流车、港口装卸车、氢燃料电池船舶等各类交通装备的能力。
在氢气制备、储运、加注、安全管控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的日本岩谷气体,积极参与到大连氢能产业发展事业中,并对中日产业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并实施,大连市在氢能产业的发展上将再迈出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