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波兰以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的最强支持者而闻名。取而代之的是,执政的法律与正义(PiS)党捍卫该国最后一个燃煤电厂,称为OstrołękaC项目,以确保波兰的能源安全。城市说,政府应该鼓励地方一级的可再生能源战略。我们研究了波兰市政当局的能源战略,发现了很多主动性,独创性和对变革的强烈渴望。
来自我们波兰姊妹网络“ EnergieCités”(PNEC)的PatrycjaPłonka对在地方一级部署可再生能源了解什么有效,什么无效。今年年初,Patrycja在可再生能源网络平台的框架内与来自城市,企业家和非政府组织的市政代表讨论了最新技术 。能源城市在辩论中总结了五个关于波兰的能源生产更加绿色化和分散化的要点,以期激励东欧其他城市并煽动华沙政府改革立法。
1)能量转换过程不是快速解决方案。需要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以当地可再生能源为基础,实现更多的分布式能源生产。
波兰的经济仍然非常依赖化石燃料。这不仅意味着对气候和环境的负面影响,而且还影响到该国的能源安全。可再生能源仍被视为对大规模常规能源生产的补充。尽管支持小规模可再生能源(RES),但波兰政府仍不愿意放弃化石燃料作为主要能源。
2)新创建的“能源集群”可以成为波兰能源转型的游戏规则改变者,但应明确定义其目标,作用和行动范围。
在国家一级,政府最近推出了能源集群。被描述为一种本地能源社区,能源集群旨在通过本地能源供应(包括可再生资源)满足能源需求 。集群聚集了当地的关键利益相关者,例如自然人和法人,地方政府,科学家和研究机构。一个集群最多可以覆盖五个城市或一个地区。他们有望在地方一级提高分布式能源和能源安全,并有望为引进新技术创造合适的环境。
能源集群仍处于起步阶段,人们注意到,许多集群仍缺乏清晰的视野,也没有对区域和地方形势进行适当的分析。到目前为止,已经建立了115个能源集群。他们申请了能源部的证书,其中33个已经收到了“试点能源集群证书”。高质量的能源集群应该用作模型。他们将根据经验,制定准则和案例研究,以支持创建新集群或改善现有集群。
3)地方政府可以从更灵活的生产者法律定义和相对于能源公用事业的更强地位中受益
波兰地方当局开始看到能源转型带来的好处。作为公民能源的生产者和支持者,他们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非常感兴趣,但是他们需要一个有利的法律框架,以更加雄心勃勃并取得成功。在生产者的定义中包括地方当局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是这个定义非常严格-安装到电网的设备必须小于40 kW-并且生产者和能源公用事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例如,当生产者提供的电能多于从电网获取的电能时,两者之间的差异就会消失,有利于能源利用。
4)应鼓励波兰市政当局更频繁,更熟练地使用私人资金,而政府应确保吸引投资者的必要法律环境。
波兰市政当局相当容易获得不可偿还的赠款,这是用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考虑到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安装情况,将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所有计划的投资。
3月,政府提出了对《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正案,以取消税收优惠措施,并在新的补贴制度下启动拍卖。这将使可再生生产商在任何给定时期内的能源价格稳定。该修正案于去年6月获得波兰上议院的批准,希望在总统签署后能够消除绿色能源投资的障碍,并帮助华沙实现欧盟可再生能源的目标。银行还提供了一些机会,例如在发行市政绿色债券方面提供支持,但还有其他选择。
5)波兰城市愿意在能源转型方面迈出一大步,并渴望获得专家的支持,国际交流和培训。
有限的财政资源不是地方一级缺乏足够的可再生能源部署的唯一原因。人力资源也是投资可再生能源的一个问题。波兰市政当局有时缺乏准备和实施RES项目的必要知识和技能。如果这些项目无法通过银行融资,融资机构将不会为这些项目提供资金,而私人公司通常会抱怨缺乏可参考的称职人员。
雇用合格的员工并确保接受适当的培训是解决方案的一部分,但是与其他市政当局建立联系并交流经验非常重要。这是非政府组织和欧洲合作伙伴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