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020年12月16日,南方能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版)的通知”,随通知下发了多个文件:
1、 南方区域“两个细则”(2020版),包括:
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版)
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版)
南方区域风力发电场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版)
南方区域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版)
南方区域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2、 南方区域“两个细则”修订内容
以上文件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其中与储能最密切相关的为《南方区域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实施细则(试行)》,与2017年发布的“两个细则(修订版)”相比,区别不大。
储能电站的规模要求为2MW/0.5h及以上,对电网出现频率异常、电压异常时,储能的性能提出了要求。对提供调频(AGC)辅助服务的储能电站提出了性能要求等,并根据调节容量、调节电量对储能电站提供AGC服务实施补偿。
1) 调节速率为额定容量的100%/分钟
2) 调节范围为额定容量的100%
3) 调节精度不超过额定出力的1.5%
另外,储能电站进行调峰,按充电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0.05元/MWh。
AGC辅助服务补偿方面,《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版)》相关规定如下。
AGC补偿分为调节容量补偿和调节电量补偿两部分。其中,只要机组投入AGC,各种AGC控制模式均可以获得容量补偿费用;AGC投调频控制模式的,可获得调节电量补偿,其他模式不可获得调节电量补偿。
调节容量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调节电量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2020版的补偿方式以及补偿标准,与2017年发布的《南方区域“两个细则”(2017 版)》的相关条款对比,没有任何变化。未执行调频市场化改革的区域,可参照上述补偿方法。
鉴于目前南网建设统一的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随着各个省市调频辅助市场化的展开,以上条款的实施区域将会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