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海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海南省2021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1年全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少于68亿千瓦时。其中,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跨省交易约15亿千瓦时。海南省内年度交易规模中,气电市场化交易计划电量约34亿千瓦时,煤电、核电市场化交易计划电量约14.94亿千瓦时,海口老厂煤电机组(4、5号机组)关停补偿电量4.06亿千瓦时参与发电权市场化交易。
《方案》指出,为促进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全部采购燃气机组和核电机组电量。其中,核电按照不超过其相应省内年度交易规模20%的总电量与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进行市场交易;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电力用户优先采购煤电、核电机组电量。
此外,华能海口老厂4、5号机组关停补偿电量中,2亿千瓦时补偿电量可优先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电厂机组进行替代发电;2.06亿千瓦时补偿电量由该公司以外的海南省内核电、气电、煤电机组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发电权交易。未能完成替代发电或发电权交易的补偿电量,以挂牌交易方式由省内自愿申报的核电、气电和煤电企业完成平台交易。
《方案》还明确,鼓励市场主体签订较高比例的中长期合同,市场主体的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或近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足不享受市场化政策,对于未足额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的市场主体,其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电量与实际电量的差额部分不享受电力市场化改革红利,执行海南目录销售电价。
(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