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对数据中心行业的政策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 国务院,2016 年12 月15 日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在全国适宜地区布局,有序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超前布局、集约部署云计算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物联网设施,实现应用基础设施与带宽网络优化匹配、有效协同。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与节能减排技术建设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
(2)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 年12 月01 日相关内容: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设高速泛在信息网络,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加快推进5G 网络建设,支持电信运营、制造、IT 等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开展技术、设备、产品研发、服务创新及综合应用示范。深入推进IPv6 规模部署,加快网络和应用升级改造,打造下一代互联网产业生态。统筹规划长三角数据中心,推进区域信息枢纽港建设,实现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协同布局。加快量子通信产业发展,统筹布局和规划建设量子保密通信干线网,实现与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无缝对接,开展量子通信应用试点。加强长三角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实现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互联互通。
(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 号,2019 年1 月21 日建立健全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资源监管体系,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绿色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专业第三方绿色服务机构。到2022 年,数据中心平均能耗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电能使用效率值达到1.4 以下,高能耗老旧设备基本淘汰,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大幅提升,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得到有效回收利用。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9号,2019 年10 月30 日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鼓励类中新增云计算、数据中心条目。
(5)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2019 年7 月主要内容:市场需求导向原则:从市场需求出发,合理规划建设数据中心。对满足布局导向要求,在PUE1.5 以下的新建数据中心,以及整合、改造和升级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暂定PUE 降低到2.0 以下)的已建数据中心,在电力设施建设、供应及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6)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 月4 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领域投入,加快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注重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要选好投资项目,加强用地、用能、资金等政策配套。”会议强调,要将5G 和数据中心产业作为新基础设施建设。
◆北京市数据中心政策文件
(1)《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京政办发〔2018〕35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 年9 月6 日主要内容: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PUE 值在1.4 以上的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中的数据中心。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全面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
(2)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 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2020 年06 月10 日主要内容:新型数据中心。遵循总量控制,聚焦质量提升,推进数据中心从存储型到计算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存量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鼓励数据中心企业高端替换、增减挂钩、重组整合,促进存量的小规模、低效率的分散数据中心向集约化、高效率转变。着力加强网络建设,推进网络高带宽、低时延、高可靠化提升。(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
云边端设施。推进数据中心从“云+ 端”集中式架构向“云+ 边+ 端”分布式架构演变。探索推进氢燃料电池、液体冷却等绿色先进技术在特定边缘数据中心试点应用,加快形成技术超前、规模适度的边缘计算节点布局。研究制定边缘计算数据中心建设规范和规划,推动云边端设施协同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数据中心政策文件
(1)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78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2017 年10 月09 日主要内容: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对本市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协调和管理,编制相关工作规范和指南,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5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5000 吨标准煤以下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2)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5 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 年04 月13 日主要内容:本办法所指的节能验收工作,是指本市节能审查部门按照《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对其审查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检查、核实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相关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向节能审查部门申请对该项目开展节能验收工作。
(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9 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9〕23 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 年3 月29 日主要内容:加强新建项目能耗准入管理。依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优化项目节能审查闭环管理,严格进行节能审查验收,加强能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合理控制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规模,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应优于1.3。
(4)《上海市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沪府办发〔2018〕37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 年10 月29 日主要内容:推进数据中心布局和加速器体系建设。统筹空间、规模、用能,加强长三角区域协同,布局高端、绿色数据中心,新建机架控制在6 万个,总规模控制在16 万个。推动数据中心节能技改和结构调整,存量改造数据中心PUE不高于1.4,新建数据中心PUE 限制在1.3 以下。开展计算资源布局规划和资源配置方案研究,实施技术试验及模式研究。依托数据中心布局,建设基于中央处理器(CPU)、图形处理器(GPU)等的计算中心,面向人工智能的计算加速资源占新增数据中心机架总量的50%。
(5)关于加强本市互联网数据中心统筹建设的指导意见,沪经信基〔2019〕21 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 年01 月02 日到2020 年,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新增机架数严格控制在6 万架以内;坚持用能限额,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PUE 值严格控制在1.3 以下,改建互联网数据中心PUE 值严格控制在1.4 以下。本市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单项目规模原则上应不低于3000 个机架,且平均单机架功率不低于6kW。项目建设宜在外环以外区域,既有工业区优先,严格禁止在中环以内区域新建;确需在中外环之间新建的,遵循一事一议从严要求。新建项目应达到一定的经济密度,单位土地税收不应低于所在园区或所在区域平均水平。
(6)关于印发《上海市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导则(2019 版)》的通知,沪经信基〔2019〕362 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 年06 月04 日主要内容:在本市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应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具备专业的管理和运营团队,有大规模数据中心运营经验和优质、长期、稳定的运营服务能力。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单位要依据本建设导则要求,加强可行性研究,认真制定项目方案和建设计划,科学设定或选取项目选址规模、功能定位、技术方案、耗能工艺、服务对象等,顺应本市对互联网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单项目规模3000-5000 机架。
(7)关于征集本市2019 年第一批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通知,沪经信基〔2019〕664 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 年08 月27 日主要内容:根据“十三五”期间本市节能目标完成计划要求,拟分批次支持确需建设IDC 项目的用能,以确保本市能耗总量控制。今年首批支持的IDC 项目总规模约2.5 万机架(折算用能量约21 万吨标煤(当量值))。为全面了解掌握当前拟新建IDC 项目需求及能耗规模,做好相关用能统筹工作,请本市符合《建设导则》相关规定,有明确应用需求的拟新建 IDC 项目单位,按本通知规定提交拟新建IDC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及对照《建设导则》要求的自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8)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征集本市2020 年拟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通知,沪经信基〔2020〕192 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 年03 月25 日主要内容:一、今年支持建设的IDC 项目总规模约3 万机架(折算用能量约25 万吨标煤(当量值))。报送的材料应包含申报单位在本市运营情况及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各合作方关系及相关证明材料、已建设运营的IDC 项目评级情况和运营团队优质运营的证明材料等。原则上一个申报单位同批次只参加一次技术评估。申报单位须出具拟新建IDC 项目所在区政府(或管委会)/ 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书面支持意见。
文章来源:《数据中心投融资技术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