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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地方层面对数据中心行业的政策(下)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CDCC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

1、华北地区数据中心政策文件

1)河北省关于印发《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 年)》的通知

优化互联网数据中心(IDC) 的布局和建设,引导超大型、灾备类数据中心向张家口、承德等能源、气候优势明显的区域聚集,低延时、高宽带为主的大中型数据中心适度向石家庄、廊坊等区域发展。

围绕河北省确立的12 大重点产业,建设一批行业大数据中心,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和年交易额20 亿元以上专业市场建设大数据中心。

2)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积极承接北京数据服务外包需求,估计政府部门各企业通过购买读取方式开展业务系统的托管,与北京市、河北省实现重要业务系统的互备,探索共建共享机制和模式。推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加快建设以易华录光存储大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海量冷数据处理中心,在有条件的区域创建国家数据示范基地。

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9—2022 年)》(2019年1 月)

深入推进国家大数据战略在天津的实施,加快推动京津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该规划明确了至2022 年天津市大数据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旨在超前布局、力争主动,营造大数据发展良好环境,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链条,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挖掘应用,充分释放数据的商用、政用、民用价值,加快建设数字天津,打造大数据发展应用高地,使大数据产业成为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对在自治区建设投资10 亿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土地出让收益盟市、旗县(市、区)留存部分,用于支持项目建设。

在自治区新设立或已设立从事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含大数据存储、云计算存储及宽带网络建设运营,下同)的独立法人,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 以上的,在2020 年12 月31 日前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中自治区新设立的从事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独立法人,在2022 年前从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5 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建立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与服务器租赁价格联动机制,自治区对大数据中心给予优惠电价,大数据中心运营商向用户提供与其享受电价水平相适应的服务器租赁价格。

2、华东地区数据中心政策文件

1)江苏省《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面向重点领域关键需求,优化全省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布局。实施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1+N+13”推进工程,形成共用共享、科学合理的全省大数据中心整体布局。对新建、扩建符合国际A 级或T4 建设标准的超算中心、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项目,保障用地、耗能指标配额,并推动转供电改直供电。

2)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优先支持杭州、宁波、温州、金义等都市区做大做强大数据中心,争取建设国家级区域型数据中心。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电信企业等开展绿色节能、高效计算的区域型云数据中心建设。到2022 年,全省建成大型/ 超大型云数据中心25 个左右,服务器总数达到300 万台左右。在数据量大/ 时延要求高的应用场景集中区域部署边缘计算设施。

3)杭州市经信局、杭州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杭州市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建设的意见》。2020 年4 月

《意见》指出至2025 年,杭州全市数据中心布局得到优化,采用先进节能技术集约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控制在10 个左右,数据中心服务器总数达到100 万台左右。绿色节能水平不断提高,数据中心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新建数据中心PUE(能源使用效率)值不高于1.4,改造后的数据中心PUE 值不高于1.6。实现建设有序、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数据中心发展新格局,有效支撑我市数字经济发展。

3、其他地区数据中心政策文件

1)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支持济南、青岛、枣庄等市做大做强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

完善用地、用电等方面政策,争取国家级行业数据中心、大型互联网企业区域性数据中心的布局建设。

自2020 年起,新建数据中心PUE 值原则上不高于1.3,到2022 年年底,存量改造数据中心PUE 值不高于1.4。

开展“多站融合”建设设点,依托变电站建设分布式数据中心站、储能站、5G 基站和北斗卫星地面基准站,促进变电站闲置空间资源共享利用。

2)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数据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超算中心、通信基站等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对符合规划布局,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0.65 元/kWh 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 元左右。根据实际用电量和产业带动作用,分级分档给予支持。

3)贵州省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数字贵州的意见》的通知

加快贵州中心南方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三大基础电信企业贵安数据中心扩容建设,推动苹果、华为、腾讯、出版广电(CCDI)、中科超算、贵阳乾鸣等数据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数据中心绿色化专项行动,推广绿色节能技术应用,降低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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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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