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高性能蓄电池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xj-2014-023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00万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201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高性能蓄电池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C31-LTSH-ZB-14001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供货地点:新疆各地市指定仓库;
1.2 供货时间:订单下达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
1.3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计采购费用1500万元;其中标段一预计采购费用770万元,标段二预计采购费用730万元。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成两个标段:
标段一:纯铅蓄电池集中采购;
标段二:管式胶体蓄电池集中采购。
1.5 中标情况:本项目各标段各有1名中标人;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投标产品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须提供信息产业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2.3.3投标人须具备2011年-2013年连续三年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纯铅蓄电池)的供货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3.3.1具有以上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业绩;
2.3.3.2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3.4投标人须具备2011年以来全国高温高寒地区范围内同类产品(纯铅蓄电池)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信誉要求:
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2014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5.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5.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5.1.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5.1.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5.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5.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5.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1.8被责令停业的;
2.5.1.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5.1.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5.1.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5.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5.1.1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投标产品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须提供信息产业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2.3.3投标人须具备2011年-2013年连续三年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管式胶体蓄电池),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3.3.1具有以上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业绩;
2.3.3.2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3.4投标人须具备2011年以来全国高温高寒地区范围内同类产品(管式胶体蓄电池)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信誉要求:
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2014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5.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5.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5.1.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5.1.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5.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5.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5.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1.8被责令停业的;
2.5.1.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5.1.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5.1.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5.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5.1.1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电子招投标要求
3.1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详见《附件一: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附件二: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绑定操作手册》。
3.2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和纸质招标相结合的方式:
3.2.1电子招标全过程将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和经济部分)同时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中电子招标全过程指南;
3.2.2 纸质招标全过程将在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B座10层104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1正1副1电子)递交到规定地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8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在新疆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培训中心3号楼408室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加盖公章):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4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B座10层1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73000元 标段二:70000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联 系 人:仅限VIP会员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
新 疆 办事处:新疆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培训中心3号楼408室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仅限VIP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