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安徽: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7-19 浏览:

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挖掘需求侧负荷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2021年7月30日前将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shangjiachu@126.com,并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1年7月15日

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挖掘需求侧负荷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冬季和夏季期间,在日最高气温≥36℃或日最低气温≤-5℃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即用电价格在当日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

二、试行需求响应电价。在电力供应不足或清洁能源消纳困难的情况下,对自愿参与需求响应,主动减少(增加)用电负荷,从而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电力用户,按规定执行需求响应电价。

三、需求响应电价包括响应补偿价格和容量补偿价格。其中响应补偿按约时响应8元/千瓦·次、实时响应12元/千瓦·次、填谷响应3元/千瓦·次;容量补偿分为分钟级容量补偿和秒级容量补偿,分钟级容量补偿标准为旺季1元/千瓦·月、淡季0.5元/千瓦·月,秒级容量补偿标准为旺季2元/千瓦·月、淡季1元/千瓦·月,每年1、2、7、8、9、12月为旺季,其他月份为淡季。

四、尖峰电价收入按照“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专项用于对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用户的价格补偿,年际间滚动使用,电网企业不得挪作他用,并将收支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备案。省发展改革委可以根据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标准。

五、电力需求响应按照政府指导协调、电力用户自愿参与的方式开展。具体方案由省能源局另行发布。

以上政策试行两年,自2021年 月 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月**

分享到:

关键字:电价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