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福新青海省海北州无电地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福新青海省海北州无电地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备注
1 CHDT021/14-ZB-0101 青海省海北州无电地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海晏县、祁连县、门源县共计3640套光伏独立供电工程EPC总承包及售后服务和培训。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独立运行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的系统集成商,在青海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提供本地工商机关注册证明、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投标时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青海设立常设的维护机构。
2、投标人从事光伏系统设计、集成、安装及工程服务方面的经验不少于2年,具有海拔3千米以上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在国内有不少于5个光伏离网电站的安装经验。
3、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主要设备有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所提供的设备须有2年以上高原、荒漠戈壁地区稳定运行的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工程业绩、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投标人或生产制造商提供近三年内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政府或权威部门的评价等证明),必须满足金太阳示范项目规章要求。
4、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光伏组件(本项目要求晶体硅组件)、蓄电池、逆变器、控制器等关键设备须通过金太阳认证。
5、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公告及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见附件)按要求(见“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说明)发送,收到后我公司将开通华电招标与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权限。
2、标书售价:3000元人民币。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帐户:11001019500053003682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待定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北京中工大厦
3、开标时间:待定
4、开标地点:北京中工大厦
十、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华电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仅限vip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