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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灵台“十四五”首批光伏竞配结果公示:山东能源集团中标100MW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光伏们 发布时间:2021-09-04 浏览:

近日,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发布了“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其中,参加灵台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配置竞争的5户企业,经过评选选出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企业: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盛鲁能化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企业: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一有限公司。

灵台县能源局表示,若无影响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问题,将确定第一候选企业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盛鲁能化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若由于企业方面原因退出,按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该项目的招标公告显示,灵台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新建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最低配套5%储能设施,储能设施连续储能时长不小于2小时,概算总投资4亿元。预计将在2021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6月底前建成并网。

据光伏們得知,目前甘肃省各市“十四五”首批风光项目已经陆续出炉,除了平凉市灵台县100MW光伏,还包括定西市(600MW)、兰州市(1530MW)、酒泉市(550MW)、张掖市(2400MW)等都已公示了“十四五”首批风光项目。预计后期也会相继公示更多规模。

文件全文如下:

关于灵台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市关于“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要求和《灵台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由县能源局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国网灵台县供电公司负责人参与,对报名参加灵台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配置竞争的5户企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将依规推荐的前三位候选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第一候选企业: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盛鲁能化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企业: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2日下午6点前。

意见建议受理:公示期间若有问题反映,我局将认真受理。若无影响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问题,我局将确定第一候选企业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盛鲁能化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若由于企业方面原因退出,按顺序依次递补。

意见建议受理单位:灵台县能源局

地 址:灵台县行政中心A124室

联系人:李宝平

联系电话:0933-3621590

电子邮箱:plltmtb@163.com

灵台县能源局

2021年8月10日

关于灵台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规范光伏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发挥市场在光伏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四五”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1﹞327号)、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平发改电力函﹝2021﹞18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灵台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灵台县“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规模:新建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最低配套5%储能设施,储能设施连续储能时长不小于2小时,概算总投资4亿元。  

建设地点:灵台县  

建设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6月底前建成并网。  

二、竞争优选要求  

1.投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2.具备较强的技术、资金实力,具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业绩和运营管理经验,推动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进步和发电成本较低的能源开发企业。  

3.投资企业提供申请报告及项目可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等项目前期资料,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4.投资企业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报告,及近三年财务报表(告)或审计报告。  

5.存在擅自变更投资主体、转让倒卖前期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争性配置。  

6.按规定交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劳动仲裁无纠纷,具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资质等级。

7.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企业可以提交加盖公章资料原件的扫描件(资料清单见附件)。  

三、提交竞争性配置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9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灵台县能源局(灵台县行政中心A124室)  

电子邮箱:plltmtb@163.com

四、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8月9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灵台县能源局(灵台县行政中心A124室)

五、评审

依据企业提交的资料,对报名企业从企业能力、设备先进性、已开展前期工作、申报电价、储能配置、社会经济贡献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业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对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灵台县能源局(灵台县行政中心A124室)

联 系 人:李宝平  

联系电话:0933--3621590  

附件: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灵台县能源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

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报告

内容包括申报企业的经营范围、股东构成、上年末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已建成并网的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信用状况等内容。申请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装机规模、总投资,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申报上网电价、储能配置比例,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等。

二、竞争要素资料

1.企业能力: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建成并网风光电项目清单、信用信息报告,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劳动仲裁无纠纷、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资质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2.设备先进性: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资料,智能控制运维、退役及拆除方案。

3.已开展的前期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网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取得的用地、林业、压矿、文物、军事等支持性文件。

4.申报电价: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上网电价承诺函原件(报价单位为元/千瓦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5.储能配置: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申报报告内容为准,不单独提交材料。

6.社会经济贡献:企业在甘肃省内缴税、解决就业以及其他有贡献的方面等证明材料。

三、承诺书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推进计划、不倒卖或非法转让项目指标等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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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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