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蒙西鄂尔多斯外送项目风电光伏基地与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分别公示了优选公告。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发布《蒙西鄂尔多斯外送项目风电光伏基地竞争优选公告》。本次基地项目装机容量为3400MW,共划分为2个风电项目和4个光伏发电项目,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200MW,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200MW。
ZGEQWSJD-FD01#为风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FD02#为风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1#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2#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00MW;ZGEQWSJD-GD03#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00MW;ZGEQWSJD-GD04#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00MW;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农光、牧光、林光互补等方式。
其中,风电项目开发经营期为二十年,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经营期为二十五年,均不含建设期。基地规划建设6座220千伏升压变电站,每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220千伏线路送至500千伏汇集站。
此外,建设要求以风电、光伏项目集中连片,符合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的开发原则,有利于实现项目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项目应充分、高效、高质量利用土地资源,鼓励新能源项目与当地生态治理、文化旅游业、畜牧业等多元融合,优先支持“新能源+生态治理”、“新能源+旅游”、“新能源+农/林/牧光互补”、“新能源+产业”、“新能源+基础设施”等开发模式,推动新能源开发与传统产业经济协同发展,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广板下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将景观设计理念融入到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中,打造鄂尔多斯市乃至全国性的光伏、风电外送示范基地。
同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推动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建设,促进陕北地区新能源集约开发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化外送。根据文件陕北至武汉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额定电力输送能力800万千瓦,规划配套新能源约1000万千瓦。一期项目总规模600万千瓦,榆林、延安市原则上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榆林420万千瓦,延安180万千瓦。
其中,21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置给湖北能源集团开发建设,其余390万千瓦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项目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具备开工条件,并于 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在390万千瓦的竞争性配置项目中,集中式风电项目200万千瓦、普通地面光伏项目190万千瓦。基地600万千瓦项目需同步配套项目装机容量10% 且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集中式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的方式配置。
需要强调的是,为保障市级权限,落实项目责任,本次按照780万千瓦的 建设规模申报,申报规模达不到要求的,榆林、延安两市之间可以替补,申报项目省级依据竞争性配置办法确定390万千瓦和湖北能源集团210万千瓦一并纳入陕武直流一期项目。按照基地化、规模化的要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不小于10万千瓦。
陕武直流一期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项目在2021年9月30日前具备开工条件,并于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建成并网。因企业原因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开工建设,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开发建设,并按申报企业项目排名递补纳入陕武直流一期项目。自动放弃项目开发建设的企业3年之内不得参与陕西省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在评分细则方面,企业综合实力围绕资产、负债率以及风、光项目开发业绩进行评分,占比为24%;前期工作占比40%,主要围绕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支持性文件等;技术方案先进性则占比为30%。
另外,促进地方能源高质量发展占比6%,主要围绕陕西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对企业在推进基地建设中已开展的实质性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或成绩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