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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燃煤电价市场化机制 推进高耗能企业低碳转型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

每经特约评论员 贾明 吕明洁

能源是人类发展的物质基础。今年以来,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且持续高位运行影响,国内电力面临供需紧张局面,全国多地紧急采取拉闸限电措施。在此背景下,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国将在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同时,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并且对高耗能企业燃煤电价涨幅不设限制。

笔者认为,这将对高耗能企业带来重大考验,新政策的出台不仅仅是推动燃煤电价市场化改革,同时也是推进高耗能企业向低能耗、低碳发展转型,以服务国家“双碳”目标的重大举措。笔者认为,充分发挥燃煤电价市场化激励作用以达到推动高耗能企业转型,需要通过“一拉一堵”的方式实现,其中“拉”是指鼓励新能源发电和碳市场交易;“堵”表示限制高耗能企业燃煤用电总量和产品涨价幅度。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新能源发电供给并降低新能源上网电价。2020年至今国家发布了多项新能源补贴相关政策,对于不同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有不同的补贴政策,旨在提高未来新能源发电供给,有助于推动新能源发电行业快速发展,依赖新能源发电将会成为未来高耗能企业实现低碳转型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是发挥碳交易市场的作用,合理设定高耗能企业碳配额,稳步提升碳交易价格,从而提高碳排放成本和碳减排收益。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政府合理设定高耗能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并且随着企业碳配额的减少将引起碳交易价格的上涨,这就会激励企业一方面降低碳排放而削减碳排放成本,另外一方面,也能激励企业采取低能耗、低碳发展模式,增加其碳减排收益。

三是强化能源“双控”目标,设定高耗能企业燃煤用电量上限。“双控”主要指控制能源使用总量与使用强度,设定高耗能企业燃煤用电量上限,将从源头上把控高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耗,避免企业通过电价转移机制反而加大燃煤发电用电量,倒逼企业发展模式转型。

四是由于高耗能企业往往居于产业链的上端,其具有产业链定价权而能够通过涨价的方式向下游转移电价上涨成本,这将一方面导致燃煤电价上涨的政策目标偏离,另外一方面还可能会对整个国家的商品价格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政府需要对高耗能企业产品出厂价格进行宏观调控,从而迫使高耗能企业需要通过自身发展的转型而承担和消化一部分电价上涨带来的成本。

(作者单位系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西北工业大学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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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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