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婧 上海报道
“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领域迎来了顶层设计文件的出台。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该文件作为“双碳”“1+N”政策体系中的“1”,为“双碳”这项重大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
紧随其后,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的目标而提出的具体行动方案。
在中泰证券分析师陈兴看来,实现“双碳”,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一工作将在“1+N”政策体系的统一部署下展开。而两份文件的正式印发,意味着“双碳”“1+N”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出炉。
实现“双碳”目标愿景,意味着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甚至经济结构都将迎来巨大变革,而在这一系列变革中必然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一位人民银行地方支行工作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我国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可结合国际金融助推能源结构转型可借鉴经验,建立政府规划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的金融服务长效支持机制。
“双碳”顶层设计落地
发改委负责人指出,《意见》在“双碳”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是“1+N”中的“1”。《方案》是“N”中为首的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根据方案部署制定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以及具体行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各地区也将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平安证券分析师陈骁认为,这意味着未来国家的经济规划、宏观调控与产业政策等重大决策,都需要考虑与“双碳”目标的兼容性;这与当前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历史背景相一致,也符合经济结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大方向。
另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陈骁看来,进一步细化了指导思想中提出的将“双碳”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明确提出了未来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各级各类各地区各领域的规划,以及区域重大战略布局(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大湾区、长三角等),都需要与“双碳”目标协调一致。
《意见》提出了实现“双碳”目标的五项原则:“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制定了实现“双碳”目标的“三步走”路线图,以2025年、2030年、2060年为节点设置了三个阶段目标,并对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等量化指标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陈骁认为,按照各指标当前的增速线性外推,其中部分目标的实现仍然面临较大的挑战。
华宝证券分析师张锦也认为,从目标具体内容上看,双碳目标的实现任重而道远。“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与发达国家之间仍存在差距,能源利用效率方面有较大进步空间。当前我国能耗强度约为美国的2.5倍、欧盟的3.4倍、日本的4.2倍、韩国的1.5倍,若要达到欧盟水平,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在2020年的基础上下降70%以上、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8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了首次针对碳中和目标的定量描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在张锦看来,提出该定量目标的原因在于我国能源活动(主要为化石能源燃烧)二氧化碳排放约占温室气体排放的87%左右,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16%、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84%,因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的提升将极大地减少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有利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但是从目标规划上看,2030~2060年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至少增加55%,完成目标的压力较大。
完善支持“双碳”目标的政策引导机制
张锦认为,“双碳”目标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组织结构、产业结构、能源供给结构的调整,而资金的投入是实现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碳中和愿景下的绿色金融路线图研究》,碳中和背景下,中国未来30年的绿色低碳投资累计需求将达487万亿元。
前述人民银行地方支行工作人员认为,在我国现行金融系统运行框架下,如何更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服务改革,实现对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碳减排的强有力支持,是将来一段时间金融业经营管理目标之一。
“国际上对于引导金融支持能源结构转型的过程大致可分为政府主导、银行机构助推和民间资本市场化运作三个阶段。”前述人民银行地方支行工作人员认为,实现“双碳”目标虽然有具体的时间点,但“双碳”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长期、持续推进的过程。这一过程所需资金量巨大、持续时间长,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力量远远不足,因此各国普遍在由政府和国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启动、引导作用的基础上,建立了市场化的直接融资市场,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陈骁认为,《意见》从四个方面制定了推动“双碳”目标的政策引导和支持机制,其中,投资政策与财税政策旨在通过各种具体政策工具引导产业投资与发展方向,除此之外,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将带来相关金融业务的机遇。
具体而言,在投资政策方面,《意见》明确指出了“双碳”目标下的投融资政策引导倾向: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尤其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
而在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了积极发展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明确提及的金融产品或工具有: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绿色信贷、绿色权益融资、绿色债券、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等。
毋庸置疑,实现“双碳”是一场硬仗,也是对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前述发改委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部署,确保“双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