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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动态(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华电综合能源服务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

导读:本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是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在中国萌芽、发展、壮大的基础。中国华电市场部主办,「华电综合能源服务」以周为单位,汇总电力市场新闻,及时反映电力市场的最新动态。以下为第20期,为2021年第45周(11月8日—11月14日)电力市场的69条动态汇总。

>>  本周 Top 10<<

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发表主旨演讲,强调推进绿色转型,亚太地区要把绿色作为疫后复苏的底色(动态0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公布,对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辅助服务、跨省区支援、交易秩序监管、自备电厂监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监管等六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监管要求和措施(动态03)

国家能源局发布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1%(动态04)

山东、蒙西拟开展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动态07、12)

北京市城管委、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安排2021年11月、12月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换签工作(动态08、09)

国内首个调峰容量市场机制在华北电网正式启动,京津唐电网深度调峰能力同比增长67%(动态19)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动态21)

浙江首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结果公布,上浮幅度20%(动态27)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陕西电力市场电力用户参与跨区跨省“点对点”交易试点实施办法》公布(动态46)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2021年11-12月电解铝火电交易,成交价格较燃煤基准价上涨74.3%(动态54)

>>  全 国 <<

01 11月11日

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发表主旨演讲。

习近平强调,推进绿色转型。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亚太地区要把绿色作为疫后复苏的底色。

习近平说,绿色低碳转型是系统性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准确理解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调好经济增长、民生保障、节能减排,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02 11月8日 全国

国家能源局召开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称,2021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可以概括为四个特点:

一是能源消费同比增速逐季回落。今年以来能源消费增长呈现“前高后低”态势,同比增速逐季回落,三季度同比增速较一季度、二季度分别回落约14.3个百分点、4.7个百分点。其中,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7.6%,较一季度、二季度分别回落13.7个百分点、4.2个百分点。

二是高耗能产业用能增速明显回落。三季度四大高耗能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2%,较一季度、二季度分别回落16.7个百分点、7.3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从6月的18.7%降至9月的-4.2%。三产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拉动作用提高,贡献率分别从6月份的29%上升到9月份的31.6%。

三是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壮大。

四是部分地区能源供应紧张。

03 11月12日 全国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1〕99号)全文公布。《通知》对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辅助服务、跨省区支援、交易秩序监管、自备电厂监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监管等六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监管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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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11月12日 全国

国家能源局发布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10月份,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达到66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较2019年同期增长14.0%,两年平均增长6.8%。

1-10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8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较2019年同期增长15.2%,两年平均增长7.3%。

05 11月12日 国网经营区域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公布10月省间交易电量情况。

10月,省间交易电量完成1083亿千瓦时。省间市场交易电量完成533亿千瓦时,占省间交易电量的49.2%。

1~10月,省间交易电量完成10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省间市场交易电量完成52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2%,占省间交易电量的50.0%。

10月省间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完成556亿千瓦时

10月,省间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完成556亿千瓦时,占省间交易电量的51.35%。其中,水电电量435亿千瓦时,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电量83亿千瓦时。

1~10月,省间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完成44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占省间交易电量的43.1%。其中,水电电量294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3%;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电量10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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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山东 蒙西

06 11月8日 山东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为适应山东省12月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11月新用户注册申请的截止时间变更为11月9日12时。

07 11月9日 蒙西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讯称,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开展内蒙古电力现货市场2021年连续结算试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367号)文件要求,保障蒙西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顺利开展,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积极配合调控中心,做好市场主体申报、发布及市场成员培训等工作。

08 11月11日 北京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11月、12月电力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京管发〔2021〕30号)。该通知落实1439号文件要求,通知事项包括: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要全部进入市场,其他工商业用户也要尽快进入。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2. 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基准价适用落地基准价水平,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

3. 已完成2021年度中长期交易合同签订但未执行的电量,合同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完成11月、12月年度分月合同换签工作,保持合同关系和交易电量不变。

4. 合同换签后,交易价格形成方式调整如下:

(1) 发电企业直接报总量参与交易,交易价格执行单一报价,峰段、平段、谷段各时段电价一致。电力直接交易批发侧用户采用分时段报量、单一报价的模式,按照峰段、平段、谷段分别报量,以总量参与交易。

(2)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能量交易价格作为平段电价,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在本市价格主管部门未另行明确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前,参照原目录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相应类别比价计算。

(3) 零售侧合同双方重新签订《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补充协议,协议模板由首都电力交易中心下发。

(4) 月度增量交易价格形成方式按照(一)、(二)中所述执行。

(5) 合同换签后,用户侧发生超用电量时,平段、峰段及谷段超用电量分别按照月度竞价价格、峰谷浮动比例结算;发生少用电量时,按照实际电量对应的价格结算。用户侧总用电量与总合同电量的偏差电量,以当月发电侧与本市用户签订的合同电量为权重,在发电侧进行分摊,以当月月度竞价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09 11月11日 北京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补充协议》《北京地区2021年11、12月电力直接交易结算补充说明》及《北京地区2021年11月、12月电力直接交易结算算例》。上述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2021年11、12月电力市场交易结算,适用对象包括北京直接交易用户、零售用户及售电公司。

10 11月11日 北京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1年11月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时序安排的通知》,要求参与2021年11、12月交易结算的售电公司及其代理的零售用户提交《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补充协议(11月12日-11月21日),申报12月电力直接交易电量需求(11月15日),开展北京地区11、12月年度分月合同调整交易(11月16日),开展2021年11月京津唐电网电力直接交易(11月17日)。

11 11月11日 山东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将于11月15日全天通过腾讯会议APP线上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山东电力现货市场2021年12月结算试运行的有关工作安排。

12 11月11日 河北南部电网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河北南部电网2021年12月份市场化交易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公布。

13 11月12日 山西

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告2021年12月月度及12月月内电力交易时间的预安排。

14 11月12日 山东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要求拟参与我省电力现货市场2021年12月结算试运行的批发用户提交《电力批发用户参与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承诺书》。

15 11月12日 河北南部电网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在河北电力交易平台,发布河北南部电网2021年11月月内集中竞价电力直接交易公告,定于11月15日组织该交易。

16 11月13日 河北南部电网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在河北电力交易平台,发布河北南部电网2021年11月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定于11月16日组织该交易。

17 11月13日 河北南部电网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在河北电力交易平台,公示河北南部电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第三方独立主体相关信息。

18 11月13日 河北南部电网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在河北电力交易平台,发布(1)《关于修订2022年市场化购售电结算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2)《关于开展2022年售电公司履约担保收取和零售用户代理关系绑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19 11月14日 华北

《国家电网报》称,国内首个调峰容量市场机制在华北电网正式启动。

11月1日起,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开展正式出清结算,82台火电机组中标,通过市场激励机制挖掘机组深度调峰能力261万千瓦,标志着国内首个调峰容量市场机制正式启动。截至11月10日,各火电机组严格执行市场中标结果,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市场主体收益及分摊符合预期,京津唐电网深度调峰能力同比增长67%。

报导称,国网华北分部正在组织京津唐电网34台容量1727万千瓦火电机组开展深度调峰改造,根据典型经验高标准制定技术规范,树立华北电网火电企业深度调峰改造标杆。

>>  华 东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20 11月8日 安徽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在安徽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2021年11月份月内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拟于2021年11月10日起,在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按旬组织开展安徽省2021年11月份月内电力直接交易。

21 11月9日 江苏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10kV 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应全部参与市场交易(注册为一类或二类用户)。对于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应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市场成员拟注册的发电机组若为新能源机组,原则上鼓励其以直接交易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与一类用户或售电公司签订中长期合约,并参与现货市场出清。否则,该机组应与电网企业签订保障购电合约。

22 11月10日 上海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1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表》。

23 11月10日 江苏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1月月内、12月份月度交易时间安排》。

24 11月10日 安徽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在安徽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零售代理关系绑定、用户购电需求申报及购电需求调整的通知》,拟于11月11日-11月15日组织开展新入市的二级用户与售电公司代理关系绑定、套餐填报、用电需求申报以及已入市二级用户的月度市场购电需求调整工作。

25 11月11日 上海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2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安排表》。

26 11月11日 上海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布2021年11月上海月度(补充)电力直接交易结果。

27 11月11日 浙江

浙江首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结果公布。

浙江2021年12月省统调燃煤上网电量集中竞价交易结果显示,本次交易经过竞价申报、统一出清、安全校核等环节,共形成交易结果21500000兆瓦时,成交价格498.36元/兆瓦时。

本次购电方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燃煤基准电价415.3元/兆瓦时计算,电价上涨83.06元/兆瓦时,上浮幅度20%。

28 11月12日 上海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布2021年11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模拟交易时间为11月15日,正式交易时间为11月17日。

29 11月12日 江苏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1月中旬江苏电力市场月内挂牌交易公告》,拟于11月15日以连续挂牌交易方式开展该交易。

30 11月12日 安徽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省2021年11月份上旬电力集中交易成交结果的公告。

本次交易共有6家发电企业和34家售电公司、11家一级用户参与申报,发电侧共申报电量59000兆瓦时、用户侧共申报电量622892兆瓦时,共成交电量59000兆瓦时,统一出清电价为461.28元/兆瓦时(出清点购电侧申报电价为461.28元/兆瓦时,发电侧申报电价为461.28元/兆瓦时)。

31 11月12日 安徽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在安徽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2021年12月份月度电力集中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拟于2021年11月17日,在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组织开展安徽省2021年12月份月度电力集中直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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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湖南 河南 江西

32 11月9日 湖北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将于11月10日-13日,组织开展湖北省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交易功能模拟测试,测试交易模式包括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双挂双摘交易、月度单挂单摘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33 11月9日 河南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售电公司核实完善代理零售用户用电户号的公告》。

34 11月9日 河南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发电权转让交易工作的公告》,拟组织开展该交易。

35 11月10日 湖南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848号)全文发布。通知称,每年1月、7月、8月、9月、12月,对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每日18-22时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拉大峰谷价差,高峰、平段、低谷电价比调整为1.6:1:0.4。

36 11月12日 湖北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将于11月15日-16日,组织开展湖北省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合同转让交易功能模拟测试,测试交易模式包括发电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用电侧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发电侧合同转让挂牌交易、用电侧合同转让挂牌交易。

37 11月13日 河南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发布2021年11月份月内(第一批次)集中撮合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

38 11月13日 河南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11月份月内(第二批次)集中撮合电力直接交易的公告》,拟组织开展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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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蒙东

39 11月9日 蒙东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将于11月15日举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宣贯培训班。

40 1月9日 蒙东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安排未曾参与交易的注册用户梳理工作。该通知针对已在蒙东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曾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且按照原保底价格发行的代理用户。

41 11月9日 蒙东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组织开展售电公司注册信息更新工作,要求售电公司在蒙东电力交易平台上的注册信息进行逐项核验。

42 11月10日 蒙东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开展11、12月份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绑定协议修改工作,12月3日前完成绑定补充协议线上补录、确认。

43 11月10日 蒙东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启动2021年蒙东地区12月份月度交易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线上绑定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11日-12日完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线上绑定工作,11月15日-16日完成零售用户2021年12月份分月预购电量申报、售电公司与预购电量确认工作。

44 11月12日 蒙东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蒙东地区2021年新能源发电侧年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第三批次)》,交易申报时间为11月17日。

45 11月12日 蒙东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蒙东地区2021年用户侧年度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的公告》,交易申报时间为11月17日。

>>  西 北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46 11月8日 陕西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陕西电力市场电力用户参与跨区跨省“点对点”交易试点实施办法》公布。办法称,试点阶段,重在积累经验,宜从严控制试点用户范围和数量。原则上,试点电力用户年用电量一般应在1亿千瓦时以上。优先选择具有一定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经验的用户参与交易试点,避免因达不成交易影响可靠供电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参与跨区跨省"点对点"电力交易试点电力用户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的成交电量,不再纳入省内电力电量平衡范围,不再参加省内直接交易。当省外购电全部电量或部分电量达不成交易时,可以经申请转入省内交易;但当省内供电紧张时,其购电优先级排在其他非试点用户之后。

47 11月9日 新疆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将于2021年11月10日至11日开展新疆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交易系统集中登录测试。

48 11月10日 甘肃

甘肃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721号)全文发布。通知称,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用电企业,需签订分时段、带量带价中长期交易合同,体现发、用电曲线特性及分时价格差异。各时段交易申报电价的价差比例不得低于现行目录电价的峰、平、谷价差比例,即高峰时段交易申报价格不低于平段申报价格的150%、低谷时段申报价格不高于平段申报价格的50%。市场主体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执行。参与现货市场的价格不受此浮动比例约束,但要合理设定限价标准,促进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

49 11月11日 陕西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2月陕西省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集中竞价直接交易公告》,拟于11月17日组织集中竞价直接交易工作。

50 11月11日 陕西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2月份新增电力用户双边协商直接交易成交结果公告。该交易于11月9日结束,24家发电企业、9家售电公司及56家电力用户交易成功,成交电量61691兆瓦时,平均成交价格425.39元/兆瓦时。

51 11月11日 陕西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关中地区煤改电用户电采暖“绿电”补充交易的公告》,拟于11月15日-16日开展该交易。本次直接交易成交结果执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采暖季,即2月1日-3月31日、11月1日-12月31日。

52 11月11日 宁夏

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工商业电力用户入市参与2021年12月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工商业用户注册相关要求、交易安排等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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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重庆 西藏

53 11月8日 四川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1月第4次周交易预成交结果的信息快报。双边增量4000兆瓦时,平均电价242.50元/兆瓦时;双边调减-7000兆瓦时;双边转让232464兆瓦时;集中交易93437兆瓦时,平均电价246.06元/兆瓦时。

54 11月9日 四川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2021年11-12月电解铝火电交易,交易结果显示,11月电解铝火电(整段)成交电量277937.601兆瓦时,成交均价 699.29元/兆瓦时;12月电解铝火电(整段)成交电量269842.602兆瓦时,成交均价699.29元/兆瓦时。根据四川省燃煤基准价401.2元/兆瓦时计算,2021年11-12月电解铝火电交易的成交价格较燃煤基准价上涨了74.3%。

55 11月9日 重庆

重庆市发改委《关于深化我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1426号)全文公布。通知称,推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市场;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供应和价格稳定;稳定趸售电量电价机制;建立代理购电机制;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加强组织领导。

56 11月9日 重庆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1月关于开展相关电力交易的公告》,将在11月10日开展2021年11月-12月水电企业市场化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在11月10日-15日开展燃煤发电企业合同换签交易,在11月16日开展新增用电需求和未完成换签的原合同电量与燃煤发电企业之间的月度集中挂牌交易。

57 11月9日 重庆

重庆市发改委公开征集重庆市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方案意见。

高峰时段、平段和谷段分别各8小时。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其中,夏季7月、8月以及冬季12月、1月的12:00—14:00为尖峰时段。)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0—08:00。

代理购电用户分时电价。峰谷电价价差为4.2:1,峰平谷电价比值为1.6:1:0.38,尖峰时段在高峰时段基础上上浮20%。与平段电价比,高峰时段上浮60%,低谷时段下浮62%。代理购电用户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加上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

市场化直接交易用户分时电价。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前,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4.2:1。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代理购电用户分时电价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含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

58 11月10日 重庆

重庆市经信委《重庆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工作指引(暂行)》(渝经信电力〔2021〕26号)发布。根据该通知,全面取消电力用户准入审核,进一步明确直接交易范围,分阶段稳步推进改革措施落地。

59 11月11日 四川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11月第5次周交易预成交结果的信息快报。双边增量36825兆瓦时,平均电价251.39元/兆瓦时;双边调减-870兆瓦时;双边转让65754兆瓦时;集中交易108228兆瓦时,平均电价258.96元/兆瓦时。

60 11月11日 四川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四川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和注销业务指引》、《四川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注册和注销业务指引》,以加强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注册与注销业务规范管理,要求各市场主体根据业务指引,依法依规开展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等业务。

61 11月11日 重庆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10月交易信息。

成交情况。10月,因国家调整市场化电价,暂停组织2021年11月电力直接交易。截止10月底,累计已成交电量为378.90亿千瓦时。

结算情况。10月,直接交易结算电量33.2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38.64%,平均购电价让利0.2236分/千瓦时。其中:电力用户直接交易0.26亿千瓦时,售电公司代理直接交易33.03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5笔,交易电量1.17亿千瓦时,均为市外交易。截止10月底,累计结算直接交易电量305.56亿千瓦时。

偏差情况。10月,偏差超过±3%的售电公司52家,占比88.14%,偏差电量共计-0.66亿千瓦时;偏差超过±3%的电力用户13家,占比92.86%,偏差电量共计-0.006亿千瓦时。

62 11月12日 四川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披露四川电网2021年10月电网和市场运行执行信息。

省内市场交易情况。10月,共计开展月内交易6次,用电侧事后转让交易1次。成交增量电量19.2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081元/千瓦时。1-10月,省内市场化交易水电电量共计911.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63%,其中,常规直购383.49亿千瓦时,计划外305.00亿千瓦时,水电消纳示范59.96亿千瓦时,铝电合作95.88亿千瓦时,留存电量67.08亿千瓦时。

省外市场交易情况。(1)外购电情况:10月公司外购15.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5%。1-10月,四川累计外购电量227.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57%。(2)外送电情况:10月全口径外送电量233.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3%。1-10月,四川全口径外送电量累计1197.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26%。

63 11月12日 重庆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电力用户注册流程的通知》,电力用户在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注册账号、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材料后,交易中心对完成形式审查的用户交易平台受理生效。

>>  南 方 <<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 海南

64 11月8日 云南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2021年10月用户偏差电量交易,共成交电量48070.2 万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每千瓦时0.13971元。

65 11月11日 南方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公布10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情况。

2021年10月份:西电东送电量21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3.8%;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63.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3%,占西电东送比例29.1%;五省区内市场化交易电量45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2%,市场化比例46.1%,平均降价幅度0.043元/千瓦时。

2021年1-10月:西电东送电量19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56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7.9%,占西电东送比例28.5%;五省区内市场化交易电量49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3%,市场化比例43.9%,平均降价幅度0.061元/千瓦时。

截至10月底,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注册的主体共8.7万家,同比增长41.2%,其中,发电企业738家、售电公司909家、电力用户8.52万家。

66 11月11日 云南

云南能源监管办发布通讯称,2021年5月至11月,该办结合云南实际组织开展了云南电力市场秩序重点监管工作。总体来看,各市场成员均能够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持续规范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提升合规经营意识,维护市场秩序。

67 11月11日 云南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2021年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专项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核查中发现七大类问题,要求2022年2月28日前进行整改。

68 11月11日 云南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云南电力交易月报(2021年11月)。

69 11月12日 云南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售电业务的通知》,对售电公司冒用南方电网、云南电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名义等非正当手段开展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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