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招标单位)的委托,《静安区创意产业区节能环保指南细则及园区太阳能光伏发电试点》编制与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制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 从事节能环保相关行业企业。
2. 投标人应于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6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地点:江宁路1306弄7号23楼。
3.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宁路1306弄7号23楼
联系人:仅限VIP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