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一、招标条件
东北空管局胶体蓄电池采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空管局胶体蓄电池采购;
2.2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2.3交货地点:沈阳桃仙机场航管楼;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
2.5采购内容:东北空管局胶体蓄电池采购。具体需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携带报名资料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购买招标文件(与投标报名同时进行,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额12,000.00元(人民币),于开标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递交入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联 系 人:仅限VIP会员单位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