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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背景下的中国能源安全观探究|

作者:王海滨 来源:国际石油经济 发布时间:2021-12-1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摘 要: 迄今中国能源安全观的国家主义性质明显。当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唯一重要的行为体时,国家主义的能源安全观具有其合理性。传统中国能源安全观受到时代的制约,能源安全观的调整需要深刻认识到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需要认清并遵循气候治理的正确路径。在努力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中国能源安全观需要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为指导,实现由国家层次的单一维度向国家层次、超国家层次和次国家层次多重维度的转变。人的安全、环境安全与气候安全在能源安全研究中的重要性需要加强。中国应积极参与全球能源安全共同体的建设。以更加开放的方式推进能源事业,能使中国能源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目前中国一方面是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另一方面是全球最大碳排放国。未来中国的能源转型和气候治理不可避免将遭遇较大挑战。为了更好地迎接挑战,中国需要与时俱进,丰富能源安全观,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能源安全观念。

传统中国能源安全观受到时代的制约

迄今关于中国能源安全的研究,有明显的国家中心主义特征。这与所处的时代有关,也与中国的特殊国情有关。

1648年《威斯特法利亚和约》签订之后至今,民族国家一直是国际社会唯一最重要的行为体。在弱肉强食的国际社会里,民族国家需要根据自助原则,在政治、安全等各领域应对好挑战和威胁,以求自保。

虽然当今世界的主题已经从过去的战争与革命转变为和平与发展,但是国际经济、政治和安全斗争仍然错综复杂,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有不安全感,并努力维护自身安全。能源状况被认为对国家安全有重要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等近现代国际重大事件表明,能源供应是否充足,与国家军事安全、政权稳定、经济繁荣等有密切关系。较多国家重视能源安全,并(曾经)在石油、电力等能源领域实施严格的政府管制。这些实践被投射进思想领域,是国家中心主义成为能源安全研究主流范式的深层原因。已有的国际能源关系研究成果,可主要分为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大类。现实主义者强调国家在处理对外能源关系时应该主要追求相对收益,自由主义者认为应该主要追求绝对收益。不过,不论是相对收益还是绝对收益,被默认的利益主体都是本国,而不是次国家行为体或者超国家的能源安全共同体。

中国能源领域的国家中心主义较明显,除了受到能源政治经济学主流思想的影响外,还有特殊的政治原因。国家中心主义在中国能源领域里影响较大,与中国较强的能源不安全感有关,而能源不安全感的存在有重要的国际政治原因。当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由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世界各国中是“少数派”。而且,中国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思想文化等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差别较大。中国对西方国家对自己进行和平演变甚至政权颠覆的可能性长期保持警惕。

不安全感让中国民众把部分权利让渡给政府,同时政府承担起保障国家安全的重担。这种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中国能源领域多有体现。多年来,中国政府受托进行能源管理,应对能源挑战。作为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关于中国能源安全的研究基本上立足于国家层次,这不难理解。

中国能源安全观需要因时制宜,做出调整

能源安全观变动不居,不断进化扩展。随着形势的变化,传统的能源安全观会逐渐过时。当前,低碳发展已成为中国能源及相关行业的重要使命,调整能源安全观的必要性日益突出。化石能源消费的增长是碳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在气候危机逐渐加剧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和其他任何国家的政府一样)不可能凭一己之力,解决能源行业发展与气候变化之间的紧张关系:如果其他国家袖手旁观,那么即便中国政府设置并完成了雄心勃勃的节能目标,气候危机也会继续发展。这一态势使民众与政府在能源领域的委托-代理关系削弱。

理论本应是行动的先导,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能源企业虽然已开展了较多碳减排活动,中国的能源转型和升级已取得明显成绩,但是思维的转换还处在早期。中国能源思想迫切需要根据现实的变化而做出调整。

需要深刻认识到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方面,在应对气候危机方面,中国需要体现出负责任的大国担当。中国主要从自身的角度去审视气候变化,与主要从世界的高度去看待相比,两种视角的结果会不一样。中国幅员辽阔,气候变化对中国不同地区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并不完全相同,总体来说,作为一个领土和经济大国,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相对较强。可是,气候变化对一些小国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生存威胁。中国要做负责任的大国,那么其气候政策就不能仅立足于本国的利益得失,而必须从维护和增进全球福祉的高度出发。

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有责任积极参加气候治理的全球合作。尽管关于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排放的数据各不相同,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目前中国是全球第一大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排放国。而且在今后一段时间,中国的排放量还很可能会继续增加,在世界排放总量中的占比也将扩大。中国不可避免会承受较大的国际舆论压力。在此背景下,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各个层次的气候治理运动,以求化被动为主动。

此外,从管理战争风险的角度考虑,中国也应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气候变化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国家安全挑战,可能增加国家内部以及国家之间暴力冲突发生的概率。从历史来看,气候变化对战争频次与作战方式均有一定影响,对国家安全带来严重挑战。气候变化可以成为战争的加速器和放大器。为有效预防国际冲突,中国政府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政府之间在气候治理方面的良性互动。

需要认清并遵循气候治理的正确路径

保有切合实际的能源安全观是保证气候治理的努力始终不脱轨的关键,为此应及时实现国内能源安全观的实质性调整。

实现中国能源安全观的调整,最重要的是需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时代变迁,厘清能源安全主体,努力建设多层次的参与者体系。

长期以来的国内外安全实践显示,国家几乎总是唯一重要的安全主体。在应对气候危机的时代,这种一元的参与者格局必须改变。

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国家成立的原初目的,就是进行对内和对外的暴力斗争。所以,最重要的国家机构是军队、警察等暴力部门。对于一国政府来说,其最重要的部门是国防部门(其首要职责是作战)和外交部门(其首要职责是避免对本国不利的战争)。从出现之日起,国家最擅长的是通过暴力手段,应对战争、革命、叛乱等传统安全挑战。不仅如此,长期以来国家也是处理非传统安全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全球变暖可能是全人类面对的首个真正全球意义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也是国家很难解决的问题。二氧化碳排放最重要的来源是化石能源的燃烧,化石能源的消费极其分散,即使最强大的政府,影响其管辖范围内能源消费状况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在应对气候危机方面,政府的作用有其明显局限性,仅仅国家层次的努力不足以扭转气候危机的加剧。要取得气候治理的成功,有赖于社会的共同努力以及深度减碳机制的确立和有效实施。

基于以上认识,中国一方面需要努力完善本国的气候治理参与者体系,另一方面需要为全球体系的重构做出应有的贡献。能否成功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能源安全观会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相关努力的效果。

构建碳中和时代的中国新能源安全观

2006年7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圣彼得堡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对话会议上提出,为保障全球能源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应该树立和落实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

之后迄今虽然有文章提及或论述新能源安全观,但是它们没有深入讨论新能源安全观与气候变化及治理的关系。鉴于气候变化、碳中和等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主流话语,中国政府和社会需要更新的能源安全观。

人们讨论能源安全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供应安全。然而,在减碳时代,我们需要重新认识能源安全,在这个时代中,能源消费安全的重要性将愈加突出。鉴于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与化石能源消费密切相关,环境安全与气候安全需要反映在新能源安全观中,随着碳中和战略的持续推进,这一点会越来越明显。

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为指导,建立适应减碳战略的能源普惠体系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断,指出“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2021年4月,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习近平作了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发言,强调了气候变化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挑战,并表示“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对中国能源安全观的重塑有重要指导意义。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重要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关心世上各国民众的福祉,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则更进一步,除了关心人类福祉外,还关注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更多方面。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有丰富内涵,它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理论核心,以“以人民为中心”为价值遵循,以“实现人和自然的真正和解”为发展目标。

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的框架下,中国一方面应深入推进自身能源安全观的革新。需要从维护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原则出发,加大开发可再生能源,改变不可持续的能源获取模式,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性,在能源领域“实现人和自然的真正和解”。另一方面,中国还应努力促进全球能源安全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成为世界能源变革的重要建设性力量。

树立共同参与、多方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

能源变革为人民,同时其力量也来自人民。一个国家能源行业的繁荣,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在减碳时代,更需要如此。虽然经历了多次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中国政府“关门办能源”的弊端并没有被根除。能源安全被认为主要是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和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事情,普通群众往往只是能源的消费者。潜在的人力、物力、财力(包括资本市场里的力量)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开门办能源”是实现能源行业兴旺发达的前提。在碳中和时代,尤其如此。一方面,如果在政府、企业努力减排的同时,普通民众继续保持高碳的生活方式,那么国家的减碳效果会遭遇严重抵消。因此,民众动员状况是减碳成败的关键。另一方面,随着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推进,民众广泛参与能源生产等环节,已经具备较好的技术等条件。随着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的扩大,能源行业去中心化或弱中心化的趋势越发明显。普通民众可以通过把自用电力之外的屋顶光伏电力出售给电网公司等方式,参与可再生能源生产,从而为清洁能源的发展、“双碳”目标的实现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在尊重现实的同时面向未来,确立平衡和进步的能源安全观

中国政府在处理能源安全问题时,传统上通常不会做“不是……而是……”的选择题,相反往往会两面甚至多面下注,在能源领域做风险对冲(hedging)。这与金融市场中交易员的生存之道有相似之处。

风险辨识及应对是能源安全研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国情较复杂,国内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能源状况各不相同。这些状况决定了中国在推进能源转型升级的征程中,应采取审慎的态度,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过程中,需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要有维护本国能源安全的能力。

不过,在维持强大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的同时,中国作为一个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应该拥有既实现本国的能源革命,又有力推进世界能源变革的雄心;作为全球碳排放大国和负责任的世界大国,中国还应拥有实质性地减少碳排放的雄心。对于一个金融市场的交易员来说,审慎是生存的前提,但仅此还不够。一个优秀交易员更加宝贵的品质是他对未来市场发展的大势始终保持正确、清晰的判断。相似地,今后中国能源政策一方面仍需保持审慎,另一方面其基调必须明确、清晰,需要昭示清洁、低碳的发展方向。

原文信息

题目:碳中和背景下的中国能源安全观探究

作者:王海滨

作者单位: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刊登期号:《国际石油经济》202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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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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