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储能,左擎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右牵动力电池与新能源车,被称为碳中和的“龙脉”。储能对光伏和风电装机目标的达成,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乃至双碳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储能相关国家政策频繁出台,不断助攻产业,尤其是新能源侧储能,呈现出从1到N迅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产业发展,政策先行。
在2022年即将到来之际,能源电力说梳理了2021年国家出台的储能产业核心政策。从政策层面,给储能产业的2021做个总结。
01、《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
1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明确:
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等新型储能纳入并网主体管理。鼓励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并网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02、《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1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明确新型储能调度技术指导和管理内容可包括:
1. 储能装置应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充放电时间、充放电速率、可调容量范围、最大可调节能力等涉网参数。
2. 继电保护、调频、调压等性能参数是否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技术规范是否满足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3. 调度通信设备和参数是否满足调度通信要求,调度电话通道中断情况。
4. 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功能、性能参数和运行是否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5. 由于电池寿命衰减、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技术性能参数变化,应及时上报电力调度机构。
03、《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1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数据中心能源供应中的比重。支持具备条件的数据中心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政策全文: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双碳目标实施方案)
04、《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11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器、绿色船舶、绿色农机、新能源动力、高效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农林渔碳增汇、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突破及产业化发展。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与清洁能源产业融合创新,推动新型储能电池产业突破,引导智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全文:四部门发文:支持“硬科技”绿色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05、《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制定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抽水蓄能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政策全文: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附双碳技术路线图))
06、《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政策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
07、《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坚持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原则,包括规划布局、备案要求、项目建设、并网接入、调度运行、监测监督等环节管理。
08、《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
9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达到1.2亿千瓦左右;到2035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培育形成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业。(政策全文: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实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
09、《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自建调峰资源指发电企业按全资比例建设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电站、气电、光热电站或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为鼓励发电企业市场化参与调峰资源建设,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4小时以上,下同)配建调峰能力,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的优先并网。
10、《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明确2025年30GW的发展目标,未来五年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鼓励储能多元发展,进一步完善储能价格回收机制,支持共享储能发展。明确电源侧着力于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和多能互补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方向,电网侧围绕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安全稳定水平、供电保障能力合理布局,用户侧鼓励围绕跨界融合和商业模式探索创新。(政策全文: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11、《“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12、《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持续深化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电、核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13、《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加强“光储充放”新型充换电站技术创新与试点应用。
14、《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完善容量电价核定机制,容量电价体现抽水蓄能电站提供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的价值,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抽发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
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16、《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3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主要通过完善市场化电价机制,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和独立储能等主动作为、合理布局、优化运行,实现科学健康发展。
2021年储能产业国家政策汇总如下表:
储能政策的大力支持,除了发展储能产业,更深刻的意义在于通过发展储能,增加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最终顺利实现2030年和2060年的国家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