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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更正“扣除营收”内容 探索氢能商业模式预亏超4亿

作者:方度 来源:长江商报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2月13日晚间,雄韬股份(002733.SZ)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中,公司介绍,2021年业绩预计情况表格内表示扣除营业收入3000万元至4000万元。根据《深交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二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披露内容应为扣除后营业收入。

资料显示,2021年11月19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在适用该指标时,退市新规明确营业收入扣除项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指南》明确了应当扣除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贸易业务收入与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同时对于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由于其本身就是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为防止上市公司脱实向虚,因此明确每年均予以扣除。

更正后业绩显示,雄韬股份2021年营业收入为29亿元至31亿元,上年同期为25.47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6亿元至30.6亿元,上年同期为25.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亿元至4.7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7626.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5亿元至4.95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98.58万元。

对于业绩亏损,雄韬股份表示,公司相关的氢能产业链的控股及参股公司等都在建设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投入的研发费用巨大。本期氢能营业收入比去年下降,主要系国家对氢能新的政策在三季度才出台,在将近一年的政策空白期内,市场大多选择了观望。氢能产业是公司最核心的发展战略,仍需持续加大战略性投入。

同时,雄韬股份湖北生产基地的供应商发生较大的诉讼纠纷,已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且被执行金额较大,公司对预付该供应商的材料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而且,雄韬股份对部分投资参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不仅如此,雄韬股份境外子公司香港雄韬以前年度未向母公司分红,本期考虑到公司的经营战略,以及母公司有较多的可抵扣亏损,拟让境外子公司香港雄韬向母公司分红,本次分红母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因境内外税收政策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期对香港雄韬剩余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1年,在锂电池产能供不应求的大背景下,锂电池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极大地增加了生产成本。雄韬股份表示,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公司承担了大部分的材料上涨的成本,导致毛利率较大幅度的下滑,影响当期的利润。

雄韬股份介绍,2021年,公司海外越南工厂的订单充足,但是受越南当地新冠疫情的影响,当地政府基于防疫的需要,严格控制工厂上班总人数,开工率严重不足导致越南工厂的销售额和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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