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能源的开发利用是人类进步的标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当前,世界经济发展格局正在深刻变化,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深入推进。技术创新推动全球能源格局从“化石能源”到“多元化能源”时代。全球能源技术创新潮起:从生产端而言,非常规油气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逐步实现大规模应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调整,能源格局向多元化演进;从消费端而言,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分布式能源、储能技术等推动能源利用方式的变革和能源效率的提升。随着世界经济失衡加剧,能源资源压力增大,能源发展转型已成为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能源发展转型是经济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这不单单是一个理论问题,也不是一个短期的战略举措,而是一个科学实践问题,是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时代变革和经济转型时期,能源发展转型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许多国家把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费作为重要的能源发展战略,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措施,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能源结构向多元化和均衡的方向发展,既是能源发展转型的核心问题,更是国民经济宏观战略朝向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理性选择。
从国际经验看,美国、德国、丹麦、英国等国家均经历了从能源利用的野蛮扩张期到能源发展转型期的转变。1950年后美国能源自给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开始成为净进口国,并经历了能源进口快速扩张、二氧化碳排放量迅速增长的野蛮扩张期。20世纪70年代,工业化进程不断放缓,而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暴露,石油危机的发生触发了美国能源发展转型期--开启能源独立战略,并通过一系列能源新法案,促进能源多元化、低能耗和低排放。近年来上述能源战略的效果已经逐步显现。特别是美国页岩气革命让美国步入了“减煤增气”的快速通道,“减煤增气”的减排效果明显,第三次能源转型就是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转向以天然气为桥梁的低碳多元能源。
德国能源革命的道路是能源转型,并通过能源转型使德国的技术产业重新回到世界领先地位,这是德国的国家战略。德国从2000年正式开始能源发展转型,决定用半个世纪的时间告别化石能源和核能时代,进入可再生能源时代,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可再生能源时代的工业大国。德国于2010年9月发布《能源方案2050》,提出到2050年完成“能源转型”,实现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供应系统。《能源方案2050》中德国政府还决定延长核电站运营年数,将核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成熟之前的过渡技术。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的发生使德国政府作出全面退出核能的决定,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国家能源利用结构的全面转型。这标志着“能源转型”正式被确立为德国政府今后40年能源政策的主导方向。德国能源转型战略的总体目标是:逐步转变成以可再生能源为支柱的能源系统。德国能源转型的第一个重要标志是,可再生能源在未来成为主导能源。德国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总量的60%,占总电量的80%;可再生能源将替代煤发电和核电。德国能源转型的第二个重要标志是能效大幅度提高。到2050年,德国每年的能源生产率要提高2.1%;电耗、油耗和热耗都要大幅度地降低。德国能源转型的第三个重要标志是一次能耗下降。一次能耗不仅包括矿石能源,还包括可再生能源。2050年与2008年相比,一次能耗要下降50%。自德国从本世纪开始决定用半个世纪的时间实现德国的能源转型以来,该国的可再生能源获得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
2009年7月,英国政府发布了《低碳转型计划》,提出英国到2020年向低碳社会转型的发展目标,包括:温室气体在2008年水平上减少18%,电力能源中40%来自低碳资源,30%来自可再生能源,交通领域所用能源10%来自可再生能源、新车CO2平均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40%、每所房屋都安装碳排放智能计量表、实施碳捕集和封存示范项目以及建设绿色产业中心等。《低碳转型计划》是英国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国家战略文件,也是其完成未来能源组合的全面规划。该文件巩固了英国以市场为导向的能源创新体系,改变了单一的新能源发展路径,为推动英国低碳经济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同时作为能源战略转向的标志性文件,它凝练了英国政府多年在能源法律政策上的经验教训,为稳定能源投资,走出金融危机,继续引领全球气候政治提供了法律政策保障。根据《低碳转型计划》,英国政府又先后出台了《低碳工业战略》《可再生能源战略》和《低碳交通计划》3个配套文件,并发表能源政策声明,为能源部门制定计划减碳。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丹麦经历了两次重大的能源转型。通过制定积极的能源转型战略,出台并执行各种能源政策,丹麦从一个能源几乎全部需要进口的依赖者,不仅实现了能源独立,而且一跃成为欧盟乃至全球在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的引领者。
各国的能源发展转型都要符合各自的国家战略,尽管各自的目标和道路不同,但是实施路径和技术路线却又呈现出殊途同归的现象。要改造和提升传统能源的生产方式和工艺,开拓能源生产的新品种,建设新的智能电网,助力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服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能源消费方式的变革。由此,为世界各国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能源消费不断增加。改革开放三十五年,我们经济进步成就巨大,能源系统取得了显著成就,同时我们对资源和环境的透支也空前巨大,日益严重的雾霾不仅在生理上,甚至在心理上也逐渐成为“负能量”。中国能源的主要矛盾已从长期以来的“保增长”、“保供给”转移到了“保环境”方面。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中存在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问题,必须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比重,改变粗放式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在第三次工业革命大背景下,作为第一能源消费大国和第一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中国是这次能源发展转型中的主角,没有中国的转型整个世界都难以完成转型。
从发展历程看,能源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可分为流量约束和存量约束,并首先表现为流量约束,主要特征是能源开发受到技术经济条件的制约、无法全面地由潜在能源向现实能源转化,集中表现在一定时期内能源供给满足不了能源需求。总体上看,随着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张,能源存量与经济总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能源约束已开始从流量约束向存量约束转变,能源的可获得性、能源资源的可控性成为能源发展战略重点。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能源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如不加快能源转型,能源总量供应、生态环境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从战略上看,中国面临的能源挑战不外乎涉及两个方面的矛盾:一是能源的有限供给与经济发展日益扩大的能源需求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经济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思考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并有效实施,“以有限的能源满足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二是能源的大量使用与环境形势日益加剧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要求我们如何平衡经济需求及选择社会目标的组合,我们应“尽可能地降低甚至避免能源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损失和社会福利损失”。全球能源技术创新下的多元化趋势,以及安全和环境倒逼的能源战略调整,将共同促进中国能源技术开发应用、加速能源体系的变革。在这一变革过程中,相对于“总量趋势”而言,“边际增量”具有更重要的投资意义。眼下,中国能源转型的关键就是既要增加能源供给,又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能源供给的低碳化、能源消费的绿色化、以及能源输配的智能化,作为中国能源结构转型中最为鲜明的边际增量领域,将成为能源发展转型中的三条核心主线。
没有通用的能源战略,只有最合适的能源战略。坚持把一般原则、普遍规律和具体国情相结合,才能制定顺应趋势、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能源战略、能源市场和能源政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充足的能源加以保障,能源的供给和需求问题将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长期性问题,以能源效率为出发点,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能源发展转型路径,用产权效率与政府公平来推动能源集约发展和清洁发展,实现低碳、多元、可持续的能源发展转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求我们要探寻由粗放型能源利用向集约型能源使用方式转变,由高碳能源、低碳能源逐步向无碳能源和碳循环过渡,是中国能源发展的迫切选择。
任何国家的能源转型都是极为艰难的,中国亦不例外。中国能源产业发展虽然已经走过了60余年历程,可一直是带着政府配置资源的优势与“硬伤”在曲折前行。期间虽有向市场经济渐进的方面,但资源权属构筑的垄断篱笆一直未能打破。中国国企改革已历经30余年,能源领域的国企特别是央企改革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究其原因,投资产权的改革还有许多可以突破的地方,但更为基础的改革—资源权属的改革亟待推进。从资源出发,能源无论在哪个阶段或环节,其结构与绩效都受困于资源权属配置的初始安排。能源发展转型如果是市场转型,首先就要突破资源权属的垄断篱笆,否则不仅会影响能源转型的质量与速度,而且会拖累经济转型目标的实现。
从能源利用的角度而言,经济转型存在着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根本性的经济转型,例如英国的工业革命,从有机能源向无机能源的经济转型;另一种是渐进式的经济转型,像美国等工业国家的后工业革命,仍是以矿物能源为主的经济转型。尽管后工业革命带来的影响并不亚于工业革命,但工业革命更是一种“质”的转型。毋庸讳言,世界各国均逃不出这一基本框架,而目前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更迥似于工业革命时期的经济转型,是一种朝着试图发生根本性经济转变的方向发展的转型,例如对风能、太阳能的利用就是一种螺旋式的更高层次的有机能源利用的回归。相对于历史上煤炭替代柴薪和石油替代煤炭,当前的能源发展转型在某种程度上主要为政治因素驱动,制度扶持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而任何制度转型过程都是通过改革或革命来实现的。市场饱和与能源变革是完成转型必不可少的两个前提条件。市场能推动经济达到一个转型的临界点,但却不能单独支撑,完成这种转型的任务。历史已无数次证明,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如果未发生相应的能源变革,经济往往会走入一个衰退期。加快能源发展转型不亚于一场革命。美国为了实现全球战略中心的转移,推动能源革命的目标是能源独立。中国为了掌握国际能源发展趋势,满足国内经济稳定持续发展,能源发展转型的第一重点是保障能源安全。
能源发展转型是制度转型,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转型是能源发展制度转型,因此,如何从垄断中解放市场尤其是培养竞争性市场,真正由非市场化向市场化的目标转变,就成为提升能源发展制度转型绩效的关键所在。基于长远考虑,中国亟待提高能源战略及规划的前瞻性和系统性,应制定明确、完善的顶层设计和长远发展目标,并通过定期评估机制动态调整。从中国能源政策的现状以及中长期面临的突出矛盾出发,我们将视野扩展到2020年、2030年,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能源系统,为适应安全、清洁和高效发展的需要,中国能源政策应该加快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战略转型:从单一化供给政策体系向多元化供需结合政策体系转型;从以二次产业为主的政策体系向三次产业并重的政策体系转型;从以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投资激励政策向各类社会投资并存的投资激励政策转型;从以经济性管制和事前审批为主的政策体系,向以社会性管制和全过程监管为主的监管政策体系转型;从以国有部门为主的单一化、分散化创新政策体系,向多元化、协同化为特征的新型创新政策体系转型;等等。
要使能源发展转型富有绩效,就必须通过法律制度设计实现从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型。竞争优势来自制度优势,基于制度理性决定制度选择的原理,制度优势取决于制度理性优势,而制度优势来源于理性优势及其制度设计。告别传统,重拾竞争优势,在垄断中解放市场,在有效率的体制内实现资源能源获取和公平惠益分享,这有赖于制度转型。理性决定制度选择。能源发展转型是制度博弈,更是理性博弈、思想博弈。只有随着人们经济价值观念的更新、提升,制度才能发生富有绩效的转型。而突破资源权属垄断篱笆,有赖于能源制度“破”与“立”的有机结合,制度治理与制度激励职能的有效发挥,制度整合社会力量的机制的培育和完善,在市场化制度重构过程中塑造“制度政府”。
随着中国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化机制逐渐健全,经济增长方式正在由依赖于计划的粗放型模式向依赖于市场的集约化模式转变。在这一历史趋势主导下,政府管理经济的理念与方式均发生了巨大改变。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和价格管制;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好政府作用,强化对自然垄断业务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在战略规划及政策法规的制定上,能源转型战略不仅要规定转型的中长期目标和实施政策,还持续重视能源立法及体制机制设计。因此,我们应尽快出台《能源法》。该法以实现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建构能源大部制及国家能源创新体系为中心,围绕推动能源产业竞争、打破能源产业垄断与管制进行制度设计。推动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表现在能源领域就是反垄断,这正是未来《能源法》的使命。在承认经济转型是建立在市场与能源相结合的二元结构前提下,在明确制度优化是经济转型的关键之后,就要求能源立法。通过能源立法.确立能源变革原则的元规则地位,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毫无疑问,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能源立法中,倘若要推动能源变革,就必须保证市场在能源领域中的主导地位和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寻找本国能源发展的路径依赖并打破之,乃是能源立法的关键所在。而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源立法对制度创新的规定,因为只有不断的制度创新才是避免路径依赖、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必由之路。因此,未来《能源法》还应当在促进政府与市场间互动、能源资源与投资产权交易、能源竞争、能源研发与技术创新、能源金融改革、能源消费者保护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如此才能使竞争优势在能源领域中表现出来。如果法律制度设计与安排的基点从资源权属扩张与限制,转向资源与投资产权公平分配、交易、保护以及竞争性产业组织与工业创新能力培养,就会在最大程度上释放制度能力与制度优势,从而有效推动能源发展转型。当然,在制度理性与制度设计上实现转型,这涉及从宪法思想到民法及与资源能源相关的法律制度的转型,而在法律制度转型中,政治家智慧通常成为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