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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20年能源电力路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国际在线 发布时间:2014-05-22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5月2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俄气”)在上海签署了《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双方商定,从2018年起,俄罗斯开始通过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向中国供气,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累计30年。历时逾10年的中俄天然气谈判终于尘埃落定。

 

能源合作是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备受瞩目的焦点。人民网为您盘点近20年中俄能源合作大事记。

 

1994年,时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访问中国,两国政府签署《关于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协定》。

 

1996年12月,李鹏总理访问俄罗斯。双方决定设立政府首脑定期会晤委员会。在该委员会框架内常设经贸和科技合作分委会、能源合作分委会和运输合作分委会。

 

1999年10月,中俄合作建设的田湾核电站正式开工。2007年8月,田湾核电站全面投入商业运行。田湾核电站是中俄两国迄今最大的技术经济合作项目,也是目前我国单机容量最大的核电站。2012年12月,田湾核电站二期开工建设。

 

2008年两国元首倡议成立副总理级能源谈判机制(现更名为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7月,王岐山副总理和俄罗斯副总理谢钦在北京启动中俄能源谈判机制。

 

2008年10月,王岐山与谢钦在莫斯科共同主持中俄能源谈判代表会晤。王岐山表示,中俄能源合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全面长期合作的原则;二是市场原则;三是互利共赢原则。

 

2009年4月,王岐山在北京同谢钦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四次会晤,共同签署了《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双方管道建设、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协议随即生效。

 

2009年10月,王岐山在人民大会堂与理谢钦举行中俄能源会谈,进行第五次会晤。王岐山表示,今年以来,中俄能源合作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4月份签署了关于石油领域合作的协议,6月份签署了关于天然气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俄原油管道项目进展顺利,中方向俄方提供的贷款也已落实。这标志着中俄两国在能源领域进入长期战略合作的新阶段。

 

2010年9月,王岐山在天津同谢钦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六次会晤。双方签署了有关石油、煤炭和电力等方面的协议和备忘录。

 

2011年1月,中俄原油管道投入运营,通过管道俄每年对华输送1500万吨原油,为期20年。

 

2011年5月,王岐山与谢钦在莫斯科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双方签署了天然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

 

2012年4月,俄中500千伏输电线路投入运营。

 

2012年6月,王岐山与德沃尔科维奇在北京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八次会晤,共同签署了《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八次会晤纪要》。

 

2012年12月,王岐山与德沃尔科维奇在莫斯科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九次会晤。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和俄罗斯联邦能源部关于开展能源市场态势评估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俄煤炭领域合作路线图》、《中俄煤炭合作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纪要》、《中国国家电网与俄罗斯东方能源公司关于2013年供电量和电价的协议》有关能源合作的四项合作文件。

 

2013年10月,中俄双方此次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电能、核电站、水电站等多个领域均达成合作意向并解决了许多之前积压的问题。

 

2014年5月,中俄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并见证了能源、电力、航空、通信、地方等领域多项合作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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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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