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务来源和编制背景
近年来,电动汽车、分布式储能、电采暖和智能楼宇空调等运营商汇聚了大量的负荷资源,具备较大的电网调控潜力。随着电力物联网和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末端可调节负荷的互联感知和可测可控逐步成为现实。
随着新能源消纳形势日益严峻,为有效拓展调节资源,各级调度机构均在积极开展负荷调控能力提升工作,推动“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拓展转变。可调节负荷的资源接入是后续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亟需制定标准来规范负荷聚合商接入调度机构的技术要求,为大规模引导负荷资源参与调控做准备。
本标准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1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1〕92号)(项目编号:能源20210379)的安排,以国网华北分部为实际牵头单位,国调中心、南网总调等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和指导并历时2年多完成编制。本标准为本系列行标的第1部分,与其他部分构成相互补充和有机整体,也是后续部分标准展开编制的基础。
2.主要参编单位及负责事项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全面负责标准起草的总体组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北分部具体负责标准编写的牵头实施和总体内容起草,主要负责网络与防护、数据采集、控制调节、聚合商平台和接入管理等主体内容的编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助网络与防护、数据采集、控制调节章节编制和讨论;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协助聚合商平台章节内容编制和讨论;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标准中接入管理、单体负荷典型数据要求、聚合商平台接入申请单和维护工作申请单等内容的讨论和编制。
3.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编制遵循现有相关法律、条例、标准和导则,立足我国可调节负荷终端的技术实际和负荷参与调控业务的实际需求,填补调度机构面对规模化可调节负荷聚合接入时的技术准入空白,规范可调节负荷聚合商平台技术性能、资源调节能力、接入范围和技术管理要求,提升调度机构接入负荷的技术规范性和负荷聚合商的技术管理水平。
本标准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实用性原则:标准充分调研可调节负荷终端的技术实际和行业内负荷参与调控业务的实际需求,在充分试点验证可行的基础上适度前瞻性地确定了相关技术要求。
先进性原则:标准紧密围绕国家“双碳”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战略方向,紧扣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调控运行等行业内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关于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发展内容,在负荷聚合商信息接入技术及应用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创新解决负荷大规模接入调度机构的技术难题。
协调性原则:与已发布的调度机构相关标准制度保持一致,并在其基础上提出本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4.标准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各类可调节负荷资源与地区及以上调度机构开展业务交互时的技术要求,对可调节负荷资源的聚合商平台技术性能、资源调节能力、接入范围和技术管理要求进行统一明确的规范。适用于指导负荷聚合商平台的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升调度机构接入负荷的技术规范性和负荷聚合商的技术管理水平。明确严格规定了可调节负荷资源应根据资源特性和聚合商平台特点,选择以车联网平台(电动汽车)、智慧能源服务平台(营销)、第三方独立主体聚合商(虚拟电厂)和大用户四种方式之一,通过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或互联网公/专网等网络方式,安全、高效和便捷地接入调控机构。除了前言和附录,标准正文共分为9章,主要内容包括:
第1章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各类可调节负荷资源与地区及以上调度机构开展业务交互时的技术要求,对可调节负荷资源的聚合商平台技术性能、资源调节能力、接入范围和技术管理要求进行统一明确的规范。适用于指导负荷聚合商平台的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升调度机构接入负荷的技术规范性和负荷聚合商的技术管理水平。
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定了本标准必不可少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第3章 术语和定义
规定了负荷聚合商等名称类的术语和定义。
第4章 总体原则
规范了可调节负荷接入调度机构的总体原则
第5章 网络与防护
规范了负荷聚合商接入调度机构的网络路径和安防基本要求。
第6章 数据采集
规范了负荷聚合商与调度机构之间的采集通道规约、传输周期、数据交互能力等技术性能要求。
第7章 控制调节
规范了可调节负荷资源在参与电网调控业务时的控制性能和负荷终端功率控制相关要求。
第8章 聚合商平台
规范了负荷聚合商平台应满足的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等。
第9章 接入管理
规范了可调节负荷聚合商参与日常调度业务应该遵循的技术管理要求。
以上各章相互关联、有机结合,共同支撑可调节负荷资源接入调度机构的技术体系,提高负荷资源接入调度机构工作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5.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推进负荷侧调控能力提升,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构建源网荷储多元协同调控新模式,亟需引导各类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调控业务。由于可调节负荷具有点多面广、电压等级低,主体成分复杂等特点,从调度侧到负荷端存在数据链路长、系统层级和信息壁垒多等特点,负荷终端的数据准确性和控制性能参差不齐,负荷聚合商平台的建设方式和技术指标也不完全统一,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按照现有的源网侧调节资源接入方式和标准不能完全适应大规模可调节负荷聚合接入各级调度机构的业务需求,不规范的接入甚至可能造成电网调度安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增大。
6.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本标准编制主要目的是对接入各级调度机构的可调节负荷资源的聚合商平台技术性能、资源调节性能、数据接入范围和技术管理要求等做出规范性要求,进一步为电网筛选出具备良好调节能力并满足调度技术要求的优质负荷资源参与电网调控业务,提高可调节负荷主体接入各级调度机构的技术规范性,提升负荷聚合商的技术水平及平台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水平。解决分散可调节负荷资源接入调度机构时的数据通信和聚合商性能要求等问题,明确通过直接或聚合接入方式参与实时调控业务的四种接入方式和技术对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