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4月19日,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积极发展新能源,实现贵州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截至2020年底贵州省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7.6%,较2015年增长4.1个百分点。《规划》预计到2025年,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1.6%。
《规划》提出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546万千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4265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风电装机108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85万千瓦。
《规划》明确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任务。一是积极拓展光伏发电多元化产业布局。二是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三是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四是加快发展地热能产业。五是大力推进核能开发进度。六是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七是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直接利用。八是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九是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革命。
同时,《规划》对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进行了分析。在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产值达到456亿元,增加值达到345亿元,将积极带动地方就业,实现农民增收创收,也将促进上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在环境效益方面,预计到“十四五”末,贵州省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092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3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3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