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5月12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全省电网侧独立储能和电源侧共享储能项目布局方案》意见的函”,随函共发布两项储能布局方案:
《全省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布局方案》
《全省电源侧共享储能项目布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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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这两个方案,河北省“十四五”期间将布局储能电站共计20.98GW。其中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16GW,电源侧共享储能项目4.98GW。
从《方案》看,无论是电网侧,还是电源侧,河北省都将以大型独立电站的思路进行发展,其中电源侧共享储能电站,单站规模将大于100MW,小于300MW。
另外,《方案》提出,针对储能电站,将根据储能时长考虑建立差异化的容量补偿机制。
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布局方案
对于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方案》指出,将优先布局在冀北电网的张家口、承德地区,以及河北南网的太行山沿线及重点县区。
针对上述重点区域,《方案》详细规划了各地的独立储能装机容量,如下表。在以下规划中,2022年重点布局的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规模为5.05GW。
电源侧共享储能项目布局方案
对于电源侧共享储能项目,《方案》主要针对的是将分散的新能源配套储能集中建设,同时服务多个新能源场站的储能电站。电源侧共享储能电站的单站建设规模为100MW-300MW。
《方案》指出,2021年至今,河北省已经批复明确了储能配置要求的新能源项目共计5000万千瓦,涉及储能规模700万千瓦。
在全面调研河北实际情况后,《方案》将河北省各县区分成了一类、二类两类区域,一类区域可配置2-3个储能电站,二类区域可配置1个储能电站。
“十四五”期间,河北将在21个重点县区,建设25个共享储能电站,共计储能规模约5GW。
市场机制
《方案》对相关的市场机制描述不多,仅提到将以市场化的方式形成价格,储能电站的收益模式将主要为:电量交易+调峰补偿+租赁费用。
《方案》提出,将推动储能电站参与中长期及电力现货市场、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提供电网事故时的快速有功响应等。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将为储能电站考虑设定差别化的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租赁或调峰电源认定获得容量补偿时,针对不同时长的储能电站,给予差异化的容量补偿。并对切实发挥调峰作用的新型储能,在经过调峰电源能力认定后,研究参照抽水蓄管理并享受同样的价格和能耗政策。结合之前储能与电力市场分析的,长时储能受重视程度不断加深,此举可理解为相关政策制定方正在考虑长时储能的收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