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在政策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及时、全面地了解中央、地方各级的政策,有利于企业抓住机遇,更高更快地发展。本文梳理了7月2日-7月8日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动态,包括商务部等17部门扩大汽车消费12条措施、工信部等4部委公布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广州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行动计划、深圳发布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方面,为新能源汽车企业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提供帮助。
中央层面
01
7月7日,商务部、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重点内容:
1. 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研究免征新能源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2. 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
3. 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政策解读:《若干措施》提出了6大方面12条举措。在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方面,从市场端,要求地方在准入条件、补贴参数上破除地方保护机制;从消费端,政策提出加快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的方案,鼓励汽车下乡活动将有效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从基础设施建设端,再次强调要从私桩建设和公桩建设两个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后续地方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也将围绕私桩和公桩建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建议相关车企积极跟进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以旧换新政策,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02
7月5日,工信部、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2021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告》
主要内容:
2021年度,中国境内129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064.82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533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WLTC工况)为5.1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593.99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63.25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679.10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79.79万分。
政策解读:2021年度,我国乘用车企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和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大幅度增长,两项合计超2200万分,而油耗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加总还不到700万分,差距超3倍。一方面说明双积分政策实施显著提升了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水平,同时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再上新的台阶,另一方面,也应注意2022年正积分供给较为充裕,积分价格下行压力增大。
03
7月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
对《积分办法》进行修改并新增内容,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收储、释放机制,保障积分交易市场平稳运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积分池,对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收储和释放。明确了2024-2025 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28%、38%,并对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增加企业平均碳排放水平公示要求。
政策解读:此次修改更新了新能源汽车积分计算方法和考核比例、新能源汽车积分计算方法和考核比例、完善了积分核查和处罚要求。为解决《积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机制不够灵活、市场供需调节能力不足等问题,从而使《积分办法》更好发挥政策作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层面
01
7月1日,广州市工信局、发改委等两部门联合发布《广州市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到2024年工作目标:
1. 智能网联汽车。3级及以下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新车装配率超过50%,4级自动驾驶汽车初步实现规模化生产。基本建成全国领先的5G车联网标准体系和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区,国家级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初具规模。
2. 新能源汽车。重点突破动力电池电芯、集成电驱动、机电耦合系统、大功率充电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提高电池性能,实现锂离子电池体积缩减20%、重量减轻14%,搭载海绵硅负极电池技术的纯电动车型工况续航1000km。新能源汽车年产能进入全国城市前5名,占全市汽车产能约20%。
3. 汽车零部件。重点推动自主可控汽车芯片推广应用,形成较完备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汽车零部件工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
政策解读:广州市聚集广汽、东风日产、小鹏、合创等新能源整车企业,日立、广州电装等汽车零配件企业以及一系列上中下游产业链企业,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础优越。本次聚焦整车做优做强、零部件强链补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等重点领域强化支持,给予用地、人才、金融等保障支持,势必助推广州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
02
7月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主要内容:
1. 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实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申报管理制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主体应当依规向市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并取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方可在深圳市开展道路测试或者示范应用。
2. 准入和登记。实行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制度,符合深圳地方标准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智能网联汽车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3.使用管理。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提示规则,要求车企应为车辆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驾驶人的接管义务。规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售后服务机制。
政策解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严格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和各主体的责任、行为规则等,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有望为国家层级及其他城市推出相关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