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市政府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清华大学在北京签订了《阜新海州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合作协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作为本项目前期投资方,委托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阜新海州露天矿抽水蓄能电站选址报告。在市经信委的协调配合下,经过多次来阜现场踏勘,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于今年3月编制完成了阜新海州露天矿抽水蓄能电站选址报告。
论证会上,来自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等部门的院士和专家一致认为,阜新是在辽西地区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最佳站址,布局合理,具有不可替代性,虽然矿坑及周边地质条件复杂,但工程建设可行。建议项目建设应与城市综合治理相结合,作为城市发展的一部分,综合开发,科学发展。同时建议加强与辽宁省发改委的沟通,尽早进入辽宁选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