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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对中广核上市的环保核查工作进行公示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数字储能网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继中国核能、中国核建后,中广核这家核电巨头终于也加快了IPO之旅,其环保核查文件自6月17日起在环保部公示。

 

拟冲刺上市

 

环保部17日挂出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广核”)的上市环保核查公示,中广核属于首次申请上市,因此环保核查需36个月(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环保部对公司核查范围内的9家下属企业开展了核查工作,并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因此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6月17日至6月23日。

 

这意味着,中广核向登陆资本市场更进一步。

 

尽管中广核称此次融资规模将视资本市场环境而定,但从其披露的一些细节大概可知晓公司应属“巨无霸”。据披露,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353亿元,若对比已预披露的中国核能注册资本109.53亿(发行前),中国核建注册资本21亿(发行前),中广核的上市体量可见一斑。

 

在募资方面,对比中国核能IPO拟发行约36.5亿股募资162亿元,可推测,中广核募资金额或更上一层楼。而之前有消息称,中广核曾在2012年表示,IPO募资所得将用于的五个项目,总计需要投资1735亿元(约合280亿美元)。不过,后续另有报道称,公司IPO将募资约20亿美元。

 

中广核表示,基于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趋势——“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公司这次募资涉及多个项目,包括向大股东中广核集团收购已建成或将近建成的核电项目、作为资本金投入核电建设、支持核电技术相关研发、积极寻找优质海外目标、拓展海外市场、偿还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较为迫切

 

作为国内目前装机容量最大的核电企业,公司的一举一动颇受市场关注。中广核的这次IPO之旅,主要是响应国务院的国企改制政策,但另一方面,其内在融资需求也不容忽视。

 

中广核表示,重组改制上市符合国务院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的精神,贯彻搞效发展核电的总体方针,这次改制原则是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同时确保未来上市公司核电业务拥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据披露,作为这次上市的主体,公司成立于去年4月份,其所持核电相关资产主要包括: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等七家核电公司,另外还持有相关核电产业专业化公司股权等。

 

据记者了解,上述众多资产基本来自于大股东中广核集团。另据环保核查书披露,目前,中广核的股权结构为中广核集团持有85.1%股权,中国核工业集团持有4.9%,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

 

而之前,中广核集团一度被曝出融资较为迫切。该公司一位高层曾表示,未来几年是发展核电业务的高峰期:如公司的红沿河、宁德、阳江等核电站的部分机组将会并网(或商业运行);广西防城港、阳江核电站的部分机组也有望在2015至2018年逐步投入商业运行。因此,融资需求显得迫切。

 

同时,公司近年来投资力度颇大。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至2010年,中广核集团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到了2011年前9个月,其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流量分别为293.04亿元以及负213.69亿元。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电力”)向我部提交了《关于对中广核电力开展上市环保核查的请示》(中广核电力[2014]3号),请我部为其开展上市环境保护核查工作,同时提交了《中广核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等有关材料。

 

按照我部工作程序和要求,我部对该公司上市环保核查范围内的9家下属企业开展了核查工作,经核查,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初审意见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我部对中广核电力上市环保核查的初审意见在我部网站和中国环境报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4年6月17日—6月23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103053、66556389

 

传真:010-6610308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hu.liguang@mep.gov.cn

 

关于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初审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电力)向我部提交了《关于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上市环保核查的请示》(中广核电力[2014]3 号),我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广核电力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并委托我部华南、华东、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及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对属于环保核查范围内的中广核电力下属企业核安全及环境保护合规情况进行了复核。初审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发起人为中国广核集团、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广核电力经营范围为以核能为主的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核废物处置;组织实施核电站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管理;组织核电站运行、维修及相关业务;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从事相关投资及进出口业务。

中广核电力拟纳入股份公司的核电业务相关资产包括:

 

(一)核电公司。包括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和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二)相关核电产业专业化公司股权以及其他有关资产和负债。主要为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中广核核电投资有限公司、中广核宁核投资有限公司、中广核一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上述纳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拥有已投运核电机组8 台,装机容量833 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12 台,装机容量1,314 万千瓦。

 

本次开展环保核查工作的企业范围为广核电力控股及参股核电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本次环保核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项目见附件1)。

 

二、核查情况

 

(一)核安全情况

 

1.运行核设施安全情况

 

根据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本次核查结论,结合对核电厂进行的日常、例行及非例行核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中广核电力下属的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的运行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 级及其以上的运行事件,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具备完备的应对设计基准事故的能力,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北龙中、低放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以下简称“北龙处置场”)运行正常,符合运行许可证和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相关要求。

 

2.在建核电厂建造质量情况

 

根据此次核查结合日常监督,中广核电力下属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的在建核电机组从设计阶段就比较充分地考虑了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设计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在选址、设计、制造、建设、安装和调试等各环节均实施了有效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工程改造满足设计要求,总体质量受控。

 

3. 核安全管理情况

 

中广核电力下属各企业均按照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运转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各类核安全许可证。

 

4.运行事件处理情况

 

中广核电力下属运行核电厂各类运行事件均按照核安全法规相关程序要求处理,未对安全造成影响。在建核电厂对建造事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事后进行了事件的原因分析,事件未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

 

5.福岛核事故后安全改进行动

 

中广核电力下属企业根据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改进行动要求,短期改进行动计划已完成,中期计划也已按计划基本完成,远期安全改进行动也在按计划积极落实。

 

(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 核设施外围辐射监测设施建设情况

 

中广核电力下属运行核电厂按要求在核电基地外围建设了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前沿实验室和辐射监测子站等辐射监测设施,为环境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并为事故应急期间制定应急措施提供依据,满足正常运行和应急情况下的环境监测要求。通过现场核查,各监测设备设施均处于正常状态。在建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设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计划正在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

 

2. 辐射环境监测及流出物监测情况

 

根据各地区监督站对中广核电力运行核电厂日常辐射环境监测及现场监督情况,周边辐射环境监测和流出物监测情况未见异常,未发现超标违规排放事件。福建宁德、辽宁红沿河、阳江核电和台山核电在建机组目前尚未装料投入运行,不存在放射性物质违法违规排放的事件或事故。

 

3. 运行核电基地外围辐射环境监测情况

 

通过对中广核电力、北龙处置场下属核电厂历年监测数据及各地区监督站的现场核查结果,各核电厂区域辐射水平本底范围

 

三、核查结论

 

中广核电力下属各核设施均按照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选址、设计、建造和运行等活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有效,在建核电机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在役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现违反核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中广核电力下属各核设施均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各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各类环保设施均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运行核电厂通过了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环保验收,核电厂的运行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可接受的影响。

 

各审查单位和审评单位回复意见及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所开展的审评、监督、监测显示,中广核电力上市生产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未发现不适于为其出具上市环保合规证明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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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中广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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