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8月9日,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衡山县萱洲镇风电场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招标公告提出投标人需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需按装机容量的15%配建或租赁储能且储能时长达2小时以上。
碳排放指标由当地政府统筹调配,在项目获得省能源局核准备案后,保证项目半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一年内全容量并网发电。
原文如下:
衡山县萱洲镇风电场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
为助推我县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加快推进风力发电,落实省市关于风力发电开发的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县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经衡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受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由我公司对“衡山县萱洲镇风电场项目投资开发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就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代理单位: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衡山县萱洲镇风电场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
四、项目编号:HZY-ZC-22293
五、遴选目标:
对报名参与竞选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择优选定1家投资开发主体企业。
六、遴选内容:
本次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为衡山县萱洲镇风电场项目,产投约为5万千瓦(项目具体容量以省能源局批复结果为准)。
七、竞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新能源开发业绩。
2、承诺在衡山县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产值、税收均在衡山县上报和缴纳,且五年内不得转让或租赁。
3、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需按装机容量的15%配建或租赁储能且储能时长达2小时以上。
4、碳排放指标由当地政府统筹调配。
5、在项目获得省能源局核准备案后,保证项目半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一年内全容量并网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