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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企业改制重组流程及典型案例分析

作者: 来源:中国经营报 发布时间:2012-05-16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曾几何时,资本成为业界最时髦的词汇,资本运作一度成为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而作为一个资本和技术双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动力电池企业则更是要从单纯的业务经营转到资本运营,综合运用战略投资、风险投资、上市融资、兼并收购、产业整合等多种资本运作手段实现跨越式发展。改制重组作为动力电池企业资本运作的基础性工作,其成败将影响到动力电池企业一系列的资本运作。    关联交易的处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定义为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发行人应该拥有完整的研发、生产、供应和销售体系,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实现独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
 
  企业在改制时,应尽量通过股权转让、收购、企业合并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但是,对于企业而言,存在或多或少的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新近上市的电池生产企业当升科技(300073.SZ)、赣峰锂业(002460.SZ)、天齐锂业(002466.SZ)、新宙邦(300037.SZ)等均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关联交易,刚过会的骆驼股份、圣阳电源也不例外。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应分为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分开说明,并详细介绍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设计。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应详细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论证关联交易的过程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的,并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权益等问题。
 
  职工股的规范
 
  内部职工股是我国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初期,通过定向募集方式,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针对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而形成的内部职工股。随后,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清理规范内部职工股,特别是在《公司法》出台后,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不再出现,但围绕已经发行的内部职工股的规范、清理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成为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内部职工股主要包括通过定向募集设立方式形成的内部职工股、工会和职工持股会代为持股、委托个人持股、信托持股、股份合作制企业全员持股等五种形式。目前,通过对新上市的十多家动力电池企业改制重组的研究,其解决职工持股的方式大多为股权托管、股权转让、股权收购等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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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招股说明书,赛迪创新投资整理 2011,05
 
  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时,不应存在内部职工股,但是在具体操作时,也存在特殊情况。如电机及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江特电机(002176.SZ)在上市时仍存在内部职工股。其原因是改制过程中清理内部职工股时,部分股东只转让部分股份,少股股东未转让股份。从而导致其上市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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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动力电池 企业改制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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