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碳达峰十大行动”。《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坚持全国一盘棋,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
《方案》出台一周年,eo统计显示,全国已有至少10省市出台了碳达峰实施方案,分别是黑龙江、江苏、辽宁、宁夏、江西、上海、吉林、海南、天津和北京。
《方案》提出从6方面重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和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针对重点领域,同步提出了细化的目标任务,包括: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容量40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等。
结合公开信息,eo梳理了各地碳达峰行动方案中的能源相关目标任务表述,供读者参考。
地方碳达峰实施方案中的能源发展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