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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要求储能系统》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据悉,11月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上海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要求储能系统》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在上海市范围内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的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基本要求、性能及安全要求、监控以及运行维护要求。

其中指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应符合GB/T 34015.3的要求。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应配有电池管理系统,且应符合GB/T 34131的要求,且应具备远程监控系统,具有实时监控、报警提示、历史数据查询等功能。

车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应具备削峰填谷、用户容量管理、配套可再生能源自发自用等电能管理功能,也应具备参与电网需求响应等互动模式。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的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电池簇,梯次利 用的镍氢动力蓄电池参照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对上海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要求储能系统》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要求储能系统》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1:朱顺良        电话:13795378341

电子邮箱:shunliangz@smvic.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嘉定区于田南路68号

联系人2:王华        电话:13818290863

电子邮箱:huaw@smvic.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嘉定区于田南路68号

上海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要求储能系统》编制说明

自 2012 年以来,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在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市场规模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提升。近年来,在国家鼓励扶持政策推动以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积极的进展,规模全球领先,产品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正逐渐被广大用户所接受。上海市已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 80 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已大规模市场运行。

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一方面延缓了退役电池的寿命,有效控制了电池退役环节造成的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可为工业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是上海市碳中和战略目标中交通、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市工业企业用电量巨大,峰谷电价差较大,适合通过用户侧储能电站峰谷套利与用户分成的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但由于国内新磷酸铁锂电芯价格居高不下,导致资本投资用户侧储能电站积极性降低。在当前储能未能纳入输配电价成本核算范围,制约电网储能发展的前提下,梯次电池的利用,为探索更低成本推动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数据显示,新电池储能成本根据铅炭电池与锂电池等区分,储能成本在 1.3 元/瓦时至 2元/瓦时之间,而梯次利用储能成本已下降至 0.6 元/瓦时至 1 元/瓦时之间,优势明显。

对电力公司来说,梯次电池利用不仅出于成本的显著降低,而且通过与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联合开展储能改造,电力公司可以借此成为综合能源聚合商,构建起庞大的分布式资源池,对开展需求侧响应,提升电网弹性具有重要意义,背后隐性价值十分可观。基于以上因素,特制定《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要求 储能系统》。

一、 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地方标准项目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结合在上海市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的实际需要,制定《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要求 储能系统》,以保障上海地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储能系统的运行安全,同时组织了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工作。

2、编制过程

(1)2020 年 12 月 8 日标准起草小组召开会议,介绍了标准立项背景和意义,讨论了标准制定研究方向和框架内容;

(2)2021 年 9 月 15 日工作组召开标准制定第一次会议暨启动会,对标准的框架和内容进行了讨论,形成了标准初稿;

(3)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工作组对标准条款内容进行了验证试验,提出了修改方案。

(4)2022 年 8 月 27 日工作组召开标准制定第二次会议,对标准内容进行了逐条讨论,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3、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

2020 年 11 月 20 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下达 2020 年度第七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0]560 号)同意标准立项,随即成立了以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瑞浦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为主要起草单位的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二、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 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对市场中的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做了充分调研与分析,收集并参照了国际及国内相关的标准,科学搭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技术的标准框架和要求,体现适用、先进的技术和理念。

规范编写表达形式符合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团体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指南》T/CAS 1.1—2017 的规定,内容严谨,表述清晰,用词合规。

本标准的制定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相关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具有先进性和指导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2. 主要内容:

本规范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1—2020 和 T/CAS 1.1—2017 进行编写,共分为七章,主要内容如下:

1) 范围

规定了在上海市范围内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的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基本要求、性

能及安全要求、监控以及运行维护要求。适用于电动汽车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的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电池簇,梯次利用的镍氢动力蓄电池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对本文件所引用的文件和适用的版本等内容进行说明。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对术语和定义适用的标准进行了引用。

4) 基本要求

规定了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于储能系统技术要求的基本规定。包括

有:基本信息检查与登记、功能要求、梯次利用产品标识、编码要求等。

5) 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要求

规定了对梯次电池单体、梯次电池模块、梯次电池簇进行利用的技术要求,例

如外观要求、余能、循环等性能要求、绝缘阻抗、电池簇系统单体电压一致性等安

全性需求。

6) 电池管理系统

明确了电池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例如测量、计算、故障诊断、电池保护功能。

7) 监控

规定了梯次动力蓄电池储能电站的电池管理系统等数据应具备接入能源管理系统

的功能。能源管理系统应能接收并显示电池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压、电流、荷电状态

(SOC)、功率、温度及异常告警等信息。

8) 运行维护要求

明确了电池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功能要求,例如远程监控、现场巡视、异常处

理等功能。

三、 本标准未涉任何专利权情况。标准中涉及的专利情况

本标准未涉任何专利权情况。

四、 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制定本标准,将促进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技术的提高,本标准中对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于储能系统技术的规定,能够解决目前行业内技术指标不统一,安全要求不明确等问题,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对推动市场对上海市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同时推动上海市储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 与国际、国外对比情况

相关引用的标准有:

GB/T 34014-2017 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

GB/T 34015.3-2021 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 3 部分:梯次利用要求

GB/T 34015.4-202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 4 部分:梯次利用产品标识

GB/T 34131-2017 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GB/T 36276-2018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GB/T 36558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40090 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规程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基础和相关标准不矛盾。

GB/T 39224《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中对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的术语进行了规定以及基本要求,GB/T 34015《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进一步规范了车用电池的梯次利用过程。本次申报的标准根据以上标准的内容作为基础,规定了本文涉及梯次利用于储能

系统的技术要求。

六、 标准在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2008 年通过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确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国家战略,202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审议通过,新固废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以落实两部法律为原则,本次申报的团体标准对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 储能系统进行了规定。

关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安全的国家推荐性标准 GB 38031 动力电池安全要求国标只涉及最基本的产品安全要求,没有涉及回收梯次利用技术要求等。在产品安全要求方面,本标准无与国标相冲突的内容,与国标协调一致。

七、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重大分歧意见。

八、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本地方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

九、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

(1)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运行的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梯次利用的储能系统。

(2)本标准的全部技术条款在其正式颁布实施后,推荐执行。

十、 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一、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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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动汽车 梯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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