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2014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2014年各工程中所需的2V系列和6/12V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量(万2V.Ah)
1 01标包 2V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36283
2 02标包 6/12V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含12V前置端子型) 11581
上述采购量为2014年度采购预估量。具体采购规格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150万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申请人的2013年度期末资产总额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如为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4 申请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1.5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不少于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2.1.6 申请人可以就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8 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制造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申请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证明文件,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申请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
2.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2V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所投系列产品应通过泰尔认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2.3.3 6/12V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所投系列产品应通过泰尔认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2.3.4 所投品牌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应具有2009年以前(含2009年)的正式商用经验。
2.3.5 所投品牌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应具有连续3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国内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现网使用经验。
2.3.6 所投品牌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2012年和201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业绩应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相应标包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5室(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具体路线:南三环方庄桥下向南直行400米,第一个人行横道红绿灯向南直行20米后右转,直行100米到达)。
4.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4.3.1 现场获取: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双面复印件;
(4)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填报
1 申请人名称
2 申请人注册地址
3 申请人联系电话 XX-XX(区号-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识别号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5 开户银行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等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a)上述8条税务信息均为必填项,其中“开票类型”必须任选其一进行勾选。
(b)由于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资格预审文件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证明文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 电子版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税务信息表可编辑版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PDF扫描件(如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资格预审文件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
4.3.2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用邮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除须提供4.3.1条款所述证明文件外,还须同时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 资格预审文件款电汇底单;
(2)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登记表。
上述证明文件须先提供原件扫描件,再将纸质文件原件(资格预审文件款电汇底单除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我方将于确认收到上述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次日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邮费到付)。
4.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中国电信集团公司512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政 编 码:100079
联 系 人:邓睿
电 话:18911536891
电 子 邮 件:dengrui@citcc.cn
开 户 银 行:建行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3992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