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7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指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方案还规定了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这几年内购买新能源车的占比,尤其指出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当年的15%。
东方证券汽车分析师姜雪晴认为,按照政府每年公车采购量约30万辆-40万辆来计算,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0%,2014年新能源公务车采购量约为3万辆- 4万辆;若2016年采购比重达到30%,年采购量有望达到10万辆左右。可见,公务新能源车采购将大幅提升新能源车销量,超越市场前期对今明两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的乐观预期。
在此之前四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 至2017年底,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目前我国新能源(18.18, -0.09, -0.49%)汽车与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一致,为8.5%。目前新能源汽车售价大都在20万元以上,免购置税后可降低1.7万元的购买成本。而新能源的电动大巴有些达到近200万元,购买可省下10多万元的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表面上看此次8 .5%的购置税减免绝对数量不是很大,但这是在现有新能源汽车补贴基础上的叠加,目前我国部分城市中央和地方对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贴最高可达到12万元;在减免购置税之后,新能源汽车购买吸引力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