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每季度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二是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三是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
四是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以下为原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3〕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有关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各项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开展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能源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