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单列抽水蓄能容量电价 落地助力抽蓄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兰洲 王坤 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第三监管周期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水平。《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抽水蓄能容量电费作为“系统运行费用”在输配电价外单列,形成了抽水蓄能价格机制、容量电价核定、输配电价核价等多项政策的有机衔接、协同发力,与2021年发布的抽水蓄能价格政策形成呼应。

抽水蓄能电站是利用电力系统负荷低谷时的剩余电能从下水库向上水库抽水,将电能转换为水的势能储存起来;当电力负荷高峰时,从上水库向下水库放水发电,再将水的势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电站。与常规水电站不同,抽水蓄能电站既是电源又是负荷,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被誉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调节器”,对于平抑风光新能源发电随机波动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供应、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4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明确将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鼓励抽水蓄能电站参与市场竞争。本轮输配电价改革,国家在抽蓄电站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期法核定了抽水蓄能的容量电价,并在电网输配电价之外单列,真正落实了633号文的价格机制,切实让抽蓄电站投资者看到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同时,这也将充分发挥电价信号引导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为抽水蓄能电站健康发展、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兰洲、王坤,首发于环球网)

分享到:

关键字:抽水蓄能电站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