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通告,推出《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
新型储能系统建设运营方面,储能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储能电池生产装备及检测设备制造、高效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共同入选该目录。
其中储能系统及关键部件包括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电化学储能关键材料。超导、电介质电容器等电磁储能技术装备,超级电容器、飞轮储能技术装备。变流器、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装备及系统集成。
储能电池生产装备及检测设备制造包括涂布机、叠片机、卷绕机等电池生产装备,以及余能检测、老化测试、一致性检测、安全性测试等储能电池检测设备。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储氢系统等储能系统安全性能检测服务。
高效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储能电站建设和运营,需符合《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GB 51048)、《储能用蓄电池 第1部分:光伏离网应用技术条件》(GB/T 22473)等国家标准。
政策优惠方面,被认定为绿色低碳产业目录的项目、企业优先享受相关产业扶持、绿色信贷、上市辅导、市场拓展、技术推广、审批流程简化、财税优惠、人才引进等共8项支持政策。
通知详情及目录如下: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我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制了《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6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发展处收,联系电话:88128525(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sfzc@fgw.sz.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4.《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