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家庭式光伏电站一次性补贴标准由2元/瓦提高至3元/瓦,合肥将建一批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小镇”……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获悉,合肥即将出台新规,加快全市光伏推广应用。
补贴提至3元/瓦
合肥将提高城乡居民家庭式光伏电站的补贴标准。对合肥市辖区内城乡居民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光伏组件产品,2014年7月1日以后建成并网的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给予的一次性补贴标准由2元/瓦提高到3元/瓦,单个电站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中,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农民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的,县市财政再按照1元/瓦的标准予以配套,单个电站最高配套不超过0.5万元。
此外,对2014年7月1日以后在合肥市建成并网,并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建筑用光伏构建及逆变器产品的分布式电站项目,在享受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再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如果屋顶产权人提供屋顶资源,也能获得奖励。新规定要求,对2014年1月1日以后在合肥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且装机规模超过0.1MW的,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MW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为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将打造光伏小镇
即将出台的《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合肥市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还要求,合肥市不仅要完善“光伏扶贫”,推进“光伏社区”,还要调动农户和企业的积极性,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小镇”。据了解,“光伏小镇”里所有的电力能源将来自太阳能。
为了避免光伏应用市场的无序竞争,综合考虑目前技术条件下的成本和利润,新规定明确了合肥市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投资经营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优惠幅度,不得低于9折。
鼓励个人建光伏电站,要给他们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补充通知》要求,合肥市将探索设立市级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资金,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其中对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审核通过后可提供贷款担保。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陈芬芬、项磊)
优惠政策
1、按装机容量一次性补贴3元/瓦,最高1.5万元范围:全市城乡2014年7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
2、县市财政再按照1元/瓦予以配套,最高0.5万元范围: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农村2014年7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
3、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的构建及产品的,在享受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再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瓦的工程补贴,最高100万元。
范围:合肥市2014年7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
4、屋顶光伏电站项目装机规模超过0.1MW的,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MW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最高100万元。
范围:合肥市2014年1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