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共包含8章51条内容,旨在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行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
《办法》规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应当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和自愿的原则。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组织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同时,生态环境部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组织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以下简称项目方法学)等技术规范,作为相关领域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实施与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依据。项目方法学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阶段、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等因素及时修订,条件成熟时纳入国家标准体系。
《办法》明确,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备真实性、唯一性和额外性;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项目方法学支持领域;2012年11月8日之后开工建设;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有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项目,或者纳入全国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项目,不得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