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分摊规则
自2023年9月起,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向广东、广西、海南、贵州用户侧疏导
发电侧主体分摊比例为K,用户侧主体分摊比例为(1-K)
各省具体的分摊比例如下表,根据比例的取值,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继续按规定向用户侧分摊调频市场费用,贵州省分摊费用暂时全部由省内发电侧承担。

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分为里程费用分摊、容量费用分摊两部分,其中里程费用分摊还分为省间里程费用分摊以及省内里程费用分摊。

《关于调整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分摊规则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如下:










